巫昌祯,江苏省句容县人,1929年11月生,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现为教授。主讲过民法、婚姻法、家庭社会学等课程,以婚姻法、妇女法的教学和研究为主。参加过四次立法活动(民法、婚姻法、妇女法等)。主持或参与六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婚姻法、法学四十年、计划生育法等)。主编或与个人撰写的论著近百部(篇),主要有:《婚姻法论》、《婚姻法教程》、《婚姻与继承法学》、《妇女保障法学》、《现代民法实用词典》、《中国法学四十年》、《当代中国婚姻家庭问题》、《走向21世纪的中国婚姻家庭》、《妇女法基本知识》、《离婚新探》、《中国妇女、儿童的法律地位》、《修改婚姻法的思路和构想》等。多次参加在国内举行的国际会议,为:世界法律大会、中美妇女问题讨论会、中日妇女问题讨论会、预防家庭暴力研讨会、世界妇女大会,等。先后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哥伦比亚、委内瑞拉以及香港考察妇女问题或参加世界性的国际会议。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市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市、全国“三八”红旗手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全国政协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妇联执委、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华坤律师事务所主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