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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关于举办“纪念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5 05:00:00

 

各省(市、区)法学会、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各法学院(校、系、所)、各法学会会员、各法学法律工作者:

        今年是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自1982年重建以来,中国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探索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律体系、司法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隆重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总结回顾中国法学会30年来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中国法学会决定举办“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参考主题

        征文题目自定,参考题目主要包括“我与中国法学会”、“我眼中的中国法学会”、“风雨三十年的中国法学会”、“我与***省(市、区)法学会”、“我眼中的***省(市、区)法学会”、“我与***研究会”、“我眼中的***研究会”以及法学法律研究论文等。征文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年以来的历史沿革、发展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法学教育等各领域取得的显著变化和巨大成就,也可针对我国未来的法治建设提出思考和建议。

        二、稿件要求

        1、稿件体裁不作限定,可以使用诗歌、散文、通讯、报告文学、杂记、杂谈、访谈、回忆录以及学术研究论文等任何一种文体写作。

        2、来稿应观点鲜明、主题突出、语言流畅、文字简练,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3、所有来稿必须是新作,已经发表过的稿件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征文活动。稿件字数掌握在6000字以内。

        三、征文评奖

        本次征文活动奖项为中国法学会部级奖项,拟分为两类,第一为论文类,第二为随笔类,将分别设置个人一等奖一名,个人二等奖两名,个人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名;征文活动还将设置最佳组织奖五名(主要以组织投稿量为评奖指标)。中国法学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奖,并选取优秀稿件结集出版。征文评奖结果及获奖文章将在中国法学会网及民主与法制网上发布。

        四、征文时间

        即日起截至2012年6月30日。

        五、承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网、民主与法制网

        六、其他

        来稿请注明“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字样,并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以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通过电子邮件发至:cls2104@chinalaw.org.cn。

        联系人:连志慧、包桂萍

        联系电话: 010-66173343;010-6618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