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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检系统新建三中院三分检

发布日期:2020-07-27 08:00:00

日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了新组建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首批法官和检察官,标志着北京市法院、检察系统机构调整迈出决定一步。

经会议表决,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索宏钢调任新组建的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一俊调任新组建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会议还任命了市三中院和市三分检的领导班子副职等共计132位审判员、检察员,他们绝大多数来自本市法院、检察系统各单位。

市“两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本市法院、检察院收案立案数量不断增加,面临的检察审判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司法资源设置和布局难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特别是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和首都产业功能区的重大调整,对司法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工作大局,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首都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最高法、最高检、中央编办批准,本市设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管辖朝阳、通州、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六个东部区县的检察审判工作,重点服务于北京商务中心区、通州国际新城和顺义航空港建设发展。原有的市一中院、市二中院和市一分检、市二分检管辖范围也相应有所调整。

据介绍,市三中院成立后受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接受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市三中院和市三分检将在近日分别挂牌,临时办公地点分别在朝阳区北五环来广营和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双井。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约为300人,其中少部分为对外公开招聘,其他来自各政法单位及其他行政单位。据了解,市三中院和市三分检的成立使本市法官、检察官编制总数有所增加,有助于缓解检察审判工作日益繁重的工作压力。

历史沿革

1995年4月和1999年3月,本市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分别成立市一中院、市二中院和市一分检、市二分检,市一中院和市一分检管辖本市西部地区检察、审判工作,市二中院和市二分检管辖本市东部地区检察、审判工作,优化了检察审判层级管理机构和属地管辖布局,对提高司法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