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新闻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必须依法严惩

发布日期:2020-07-31 08:00:00

7月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同一天,北京市大兴区摔死女童案犯罪嫌疑人韩某、李某分别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窝藏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在7月20日,当街摔死女童案发生在7月23日。这两起近日在北京乃至全国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的案件迅速侦破,犯罪嫌疑人及时批捕,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维护首都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决心和依法严厉惩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信心。
毫无疑问,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两起案件的过程中态度明确、方法得当,值得称赞。但是令人不安的是,舆论中的某些异常反应以及个别媒体的暧昧态度,让我们不得不对社会价值观和媒体责任进行深刻的检视和反思。
    为一己私利或自以为的“委屈”向无辜者发动暴力攻击,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是为社会所不能容忍的恶行,都会受到公共舆论的谴责。但是从厦门公交车纵火案到首都机场爆炸案,在舆论同声谴责极端暴力行为的同时,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也不乏追随者,各种美化、同情犯罪嫌疑人的言论也会收获到一些廉价的掌声,甚至有媒体记者远赴犯罪嫌疑人的家乡试图通过“深度报道”来为这种严重挑战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寻找借口、编织理由。但是他们忘记了一点,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合法性永远具有最高的合理性,试图对个人极端暴力这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做合理化解释恰好是对我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一种嘲弄。
    不可否认,在当前转型社会中,人们的思想有点乱,各种理论、各种思潮、各种价值观,即使有悖常理、常识也会有一定的市场,也会有人为之喝彩,所以一些人想为自己的错误言行找理由、编借口,以此扰乱人心、混淆视听并不太难。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也许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作出纯属于自己的表态和选择,但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媒体却不能随波逐流,越是在这个时候媒体越应该明确基本的坐标和参照系,以保持起码的判断力。而这个坐标和参照系就是法治,法治社会法律必须得到无条件服从,守法不需要理由,违法也不能找借口。只有让合法与否成为我们社会判断是非对错的基本标准,才能使人们逐渐建立起对法治的信仰和信心,转型期的社会也才会逐渐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不可否认,在这两起案件的新闻报道中,有个别媒体被某种不正常的社会舆论和情绪所裹挟,失去了应有的定力,向犯罪嫌疑人表达了不恰当的“同情”,从某种程度上,也对类似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如果说同情的话,那些无辜的受害人才真正值得同情,他们宝贵的生命可能在不经意间就成了个别人借以报复与要挟社会的工具,无论是在道义上还是在情理上,其家人的不幸才是最值得社会关注的,传递他们的声音难道不是媒体应尽的责任吗?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社会转型期,媒体要承担好自己的责任,倡导主流价值观,就必须保持应有的定力,彰显大爱,宣讲大理,既不能媚权,也不能媚俗,要以媒体的理性推动整个社会的理性。
    在大是大非面前,任何虚伪的矫饰都无法给犯罪行为包裹上正当的外衣,任何原因、任何理由,都不能为个人极端暴力行为提供道德的支持,更不能帮违法者脱罪。法律高于一切,人的生命与公共安全高于一切,我们的社会、媒体、公众理应在这个问题上保持基本的理性和共识,采取明确一致的态度,让法治信仰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让法治精神成为时代前进驱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