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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试运行

发布日期:2020-08-05 08:00:00

国土资源部今天就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提出新要求——2015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每个省(区、市)均有不少于2个市县登记信息须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国土资源部明确,市县级负责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国土资源部今天发布的《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各地要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按照2015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通知说,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

就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通知透露,国土资源部负责信息平台顶层设计,统一组织信息平台开发、集成和部署,统筹国土资源主干网建设,制定相关标准;省级重点负责组织督导省内各级数据整合建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并纳入国土资源主干网;市县级负责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建库,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融合、对接,实现登记业务、数据库本地运行,保证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与相应审批、交易部门间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省、市、县三级已有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平台,通过升级改造并与国家级信息平台对接,保护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投入。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要编制本省(区、市)信息平台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并要在今年10月31日前上报省级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通知提出,各地要确保2015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均有不少于2个市县登记信息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有条件的省(区、市)要力争全覆盖。同时,力争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建库工作。

通知强调要确保信息安全。“各地要把信息安全纳入信息平台建设的全周期。要按照国家和地方信息系统安全要求,经相关部门测评认定。要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岗位、落实责任,在授权审批、审核审查、数据编辑等环节严格规范;在数据存储、备份、移交、整合等方面要加强信息保密防范。”通知说,在信息共享、系统对接、上线运行等关键环节严防数据流失、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