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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简介

发布日期:2024-04-29 16:36:46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经司法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前身是在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倡导下,由我国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

        学会致力于从人的行为和社会形态出发,运用行为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及法律实施的一般规律,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经过多年发展,学会已成功打造“法治中国•湘江论坛”“法治经济·黄河论坛”“法治社会•长江论坛”“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天大•司法论坛”“廉政理论高端论坛”“中国执行论坛”“侦查论坛”“金融法律论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海南自贸港廉政法治论坛”等多个学术平台,并通过发布课题、出版文丛、创办杂志、合作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种方式拓宽活动领域,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决策影响力不断扩大。

        谢邦宇、李步云、刘家琛、江必新等法学界知名学者专家分别担任过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司法部常务副部长张秀夫担任过学会名誉会长。学会现任会长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董治良。

       学会设有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张恒山同志担任主任,副主任由胡云腾、杜万华、王春晖、孙华璞、徐汉明担任,学术委员包括陈云良、付子堂、顾永忠、顾培东、何勤华、黄祥青、姜明安、蒋惠岭、李浩、李贵方、马怀德、秦前红、孙佑海、孙宪忠、孙海龙、孙长永、王振民、王卫国、王秀梅、王敏远、汪习根、谢鹏程、夏锦文、俞荣根、张琪、张志铭、张新宝、张广兴、周光权、张智辉等法学知名专家学者。

        学会内设有办公室(含秘书处、行政、财务、后勤)、会员部、研究部、事业发展部、培训部,法治诗书画院;设立了代表机构粤港澳台联络处;并成立了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规范制定专业委员会、软法研究专业委员会、司法专业委员会、行政法治专业委员会、侦查学专业委员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廉政研究委员会、法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新闻与传播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专业委员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食品药品健康法治委员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新经济法治专业委员会、法治文化艺术专业委员会、财经专业委员会等十八个下属机构。

        历经近30年的发展,中国行为法学会现拥有会员3000多人,涵盖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法律部门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很多都是实务经验丰富的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学会致力于从个体行为与社会运行的独特视角,总结我国法治实践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规律,为立法、行政、司法部门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为法治中国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在繁荣法学研究、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学交流、培养优秀人才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独具特点、卓有成效、影响深远的工作,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决策影响力不断扩大,成为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研究力量。

 

        学会发展历程

        ▲中国行为法学会是在原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的。

        ▲1987年,在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的倡导下,首都法学界部分专家学者谢邦宇、马宝善、徐立根、康树华、张仲麟、金光正、巫昌祯、宋涛、周惠博、张晋藩、郭燕军等同志,筹备成立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

        ▲1988年1月27日,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著名科学家钱学森、中国行为科学学会会长孙友余、秘书长张品乾和王怀安、梁国庆、孙琬钟、王桂五、李文杰、戴文殿等政法界和法学界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钱学森作了关于行为科学与行为法学的重要报告。大会推选中共中央党校谢邦宇教授为专业委员会主任,法制日报副社长马宝善为秘书长。副主任委员由以下同志组成:马宝善、王少华、史焕章、宋涛、李放、巫昌祯、张仲麟、种明钊、徐立根、章若龙、康树华。聘请著名法学家张友渔、陈守一、孙友余、韩德培、王桂五为顾问。 

        ▲1990年3月,在杭州召开了首届学术研讨会,同时成立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浙江学术研究中心。会议研讨了行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及组织建设等问题,创办了学会内部刊物《行为法学》通讯。

        ▲1992年3月,第二届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会议研究了行为法基础理论,还对法行为、法制心理等进行了探讨。

        ▲1993年5月,第三届学术研讨会在青岛召开。会议对行为法学与传统法学的本质区别及其共同点进行了研讨。

        ▲1994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民政部登记,在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属国家一级学会。6月,第四届学术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大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市场经济领域的各种行为进行了理论性研究和探讨。大会推选司法部部长肖扬同志担任学会名誉会长。谢邦宇任会长,马宝善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文燕任常务副秘书长。增聘曹海波为顾问。

        ▲1995年4月,第五届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召开。会议对行为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决定成立中国行为法学会信息研究中心,聘请黎国智教授为中心主任兼研究部主任。会议还就如何扩大研究队伍和加强组织建设等事项进行了讨论。

        ▲1996年6月,第六届学术研讨会在昆明召开。会议就行为法学研究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之需要进行了研讨。

        ▲1997年5月,第七届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对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讨论。

        ▲1998年10月,第八届学术研讨会在温州召开。会议对市场经济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名誉会长肖扬调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司法部常务副部长张秀夫出任学会名誉会长。会议增选程琳、李文燕、沈国明、卓泽渊、黄建武、林喆为副会长。李文燕教授兼任学会秘书长。

        ▲1999年11月,第九届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会议首次进行了科研项目申报活动,并进行了项目课题大会答辩。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了15项重点科研项目,由学会拨付科研经费。

        ▲2000年11月,第十届学术研讨会在长沙召开。会议重点讨论了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林喆博士的科研项目《行为法学教程》大纲。

        ▲2001年2月,中国行为法学会常设机构进住北京市宣武艺园丁香书院。同时,为了加强行为法学研究和学会的组织管理,除原有的研究部、秘书处、联络部和事业发展部外,又增设人事部、财务部、培训部、法律部、影视专题部,并将《行为法学》内部刊物更名为《法治行为》,设立编辑部。为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成立了法律专家委员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法律人才培训中心、新闻侵权研究分会。

        ▲2001年10月,在合肥召开了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十一届学术年会,名誉会长张秀夫同志作重要讲话,与会专家学者研讨学会发展和学术建设等事宜。

        ▲2003年11月,在杭州西湖宾馆召开了第十二届学术年会暨换届选举大会,会议研讨了学会重点课题开发和学术论文。大会选举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步云教授为会长,选举马宝善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史焕章、李文燕、沈国明、张宝昌、林喆、卓泽渊、何家弘、黄建武、覃有土当选为副会长。

        ▲2004年,学会在杭州举办了一个社会调查论坛峰会。针对当时的社会调查、社会需求及其调查机构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讨。2005年,学会与《中国法治》在上海市联合主办了社会调查人员培训教材编写研讨会。

        ▲2006年,学会与中国医药协会在北京联合主办了医药公平公正、保护健康的论坛。

        ▲2007年7月1日,学会在上海举办了《物权法》论坛,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解析了《物权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并与法律界、企业界人士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2007年10月,学会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三届学术年会暨第四届换届选举大会,林喆教授做了行为法学专题讲座。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常务理事会,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同志当选为会长,江必新、戴玉忠、樊崇义、马怀德、马宝善、李文燕、李永军、卓泽渊、沈国明、林喆、何家弘、张大卫、杜加富、张启友等当选为副会长,李永军副会长兼任秘书长

        ▲2007年11月,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召开。大会决定特聘陆宇澄、张林春为学会副会长。吴高盛、刘华、陈华杰、杨万明、丁义军、郝宏奎等被聘任为研究会负责人。会议拟聘请名誉会长,增设顾问委员会。

        ▲2008年5月,中国行为法学会审判行为研究会课题研究启动仪式在贵州省黔东南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为集中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学会决定在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和遵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成立审判行为研究会课题研究基地。

        ▲2008年9月26日,国内惟一全国性侦查学术团体——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侦查学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会上选举产生了侦查行为研究会理事,并举行了第一次理事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的领导成员。樊崇义教授当选为侦查行为研究会会长。

        ▲2008年10月,改革开放与中国法治建设三十年、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学会会长刘家琛主持大会,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代表司法部作了重要讲话,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出席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代表与会专家致辞。

        ▲2008年12月,法律语言的发展与规范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京举行。会上,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举行了成立仪式。何家弘教授被推选担任法律语言研究会会长,宋北平教授但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2009年1月,学会在北京远望楼宾馆召开了2009年工作会议,大会总结了08年学会的工作,研究部署了09年学会工作。各研究会分别就其08年工作作出总结,并提出09年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会议讨论决定了学会部分人事调整和安排,卓泽渊副会长兼任研究部主任,负责组织力量进行学科理论研究,组建学术委员会,规划、指导、部署、验收课题,并支持学术研究活动。

        ▲2009年6月, “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南研究基地” “中南大学行政规制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行政规制高层论坛在中南大学隆重举行。

        ▲2009年6月,首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在湖南省衡阳市召开。论坛的主题是“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行政监管”,目的是为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研究、探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中的前沿理论和实践问题。

        ▲2009年9月,中国行为法学会房山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

        ▲2009年10月,中国行为法学会09年年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大高校、司法行政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师业界等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代表们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以“司法职权优化配置问题研究”为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2009年11月,“法律思想与法律语言”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2009年会成功举办。与会的各界专家、学者就法律语言的规范研究、法律语言的功能研究、法律文本语言研究、法律翻译语言研究和法律语言辞典研究等专题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探讨。

       ▲2010年1月,中国行为法学会2010年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各研究会负责人分别发言,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展望新一年的工作开展计划。会议还研究了人事调整等其他事项,同意李永军秘书长的辞职申请,由常务副秘书长冯勇华主持学会日常工作,讨论并通过了部分工作决议。

       ▲2011年1月,中国行为法学会2011年理事会在北京举行,各研究会负责人分别发言,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展望新一年的工作开展计划。本次会议上通过了新增选的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等,并明确了学会以及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2013年1月12日,中国行为法学会在北京隆重举行第五届换届大会。选举江必新为第五届会长,由陈斯喜、付子堂、郝宏奎、何家弘、何勤华、贺荣、贾宇、姜建初、李文燕、李仲智、林喆、马怀德、苏泽林、王建明、王秀红、张穹、张景荪、周文彰、钱永刚、卓泽渊等同志担任副会长。

        ▲2020年6月20日,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董治良当选为中国行为法学会新一届会长兼秘书长,连继民、林燕萍、龙卫球、宋朝武、孙佑海、唐力、闫继忠、张春城、张立勇、张志铭、赵国光、朱小黄选为副会长。

        全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中国行为法学会章程》修改草案的决议草案,按民主程序投票选举出了584位理事。随后举行的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学术委员会规则草案,聘任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董治良会长接着发表了题为《迎接行为法学研究绚丽的明天》的讲话,对开创本会的钱学森、张友渔、韩德培、谢邦宇等法学元老致以崇高的敬意,对历届学会老领导特别是以江必新为会长的第五届学会领导班子表达深切感谢,对学会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展望。他表示,学会将坚持中国行为法学会正确的政治方向;规范决策机制,加强自身建设,适时建立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大局的法治论坛;合理布局地方区域法治研究基地,形成服务国家建设大局的法学智库;加强学会横向联系,形成法学研究合力;精诚团结,不忘初心,共同迎接行为法学理论研究绚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