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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9-06-19 08:00:00

2012年6月16日上午,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中国科技会堂隆重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副会长张穹、张林春、樊崇义、李文燕以及学会常务理事、下属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理事代表。会议由副会长张穹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审议通过学会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表决通过任命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听取学会部分下属机构的工作报告等。

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由李文燕副会长代为宣读,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2012年上半年工作回顾,包括(一)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提高学会工作品质;(二)做好换届准备工作;(三)积极总结上年度研讨会成果,筹备召开本年度的全国性论坛和研讨会;(四)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学会影响力等四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学会上半年在研究成果转化、学术研讨会筹备以及提高工作品质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第二部分是上半年工作的体会和经验,包括(一)立足于学会发展宗旨,不断提高学会工作质量;(二)把学会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三)严格规范学会各机构的行为等部分,表达了对学会规范有序发展的要求和决心。第三部分是下半年工作思路与安排,包括(一)着力做好学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二)积极召开学术研讨会;(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等方面,明确了学会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工作报告获得参会人员的一致通过。

随后,学会部分下属机构就各自的工作情况做了工作报告。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所主任樊崇义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行业行为规范研究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原秘书长王运声,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代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朝武,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海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刘建,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行为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研究中心主任兼秘书长、新华社视频中心总编室主任孙永鲁,中国行为法学会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研究会会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贵方,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主任、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总经理黄志明,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语言研究所所长宋北平,中国行为法学会证据科学与司法鉴定行为研究会秘书处主任、北京永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秘书处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刘艳萍教授分别向大会汇报了本研究会(论坛、中心)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最后,刘家琛会长发表讲话。在讲话中,刘会长回顾了学会这几年的工作。他指出,学会这几年从研究人的行为出发,坚持把国家职权行为的科学构建,把国家职权的科学适用作为学会研究的重心,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学会以“执法如山”为依据的“五岳论坛”,从国家行政职权、立法职权、司法职权和律师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等方面展开研讨,很多研究成果和报告已被中央所采纳,尤其是以行政职权为研究对象的“南岳论坛”提出的服务型政府已经获得国务院的认可。同时,学会于去年底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一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也得到了各方面专家的热烈反响,产生了很好的影响。他希望大家能继续一如既往的支持参与学会工作,把这些论坛继续下去,积极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