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会动态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下新《公司法》要点解析暨实务应用论坛在津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4-05-27 12:44:43

2024525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下新《公司法》要点解析暨实务应用论坛”在天津宾馆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天津市商业联合会、天津市中小企业会计服务行业协会、清华大学校友会、中国民主建国会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支部、天津港保税区商会、天津河北承德商会、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天津张盈(滨海)律师事务所作为协办单位为论坛提供全程支持。论坛邀请了京津冀地区以及上海、湖南、河南等地法学专家、知名企业法务负责人、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实务界人士以及有关企业高管等共计400余人参加。


图片1.png

 

图片2.png

论坛开幕式由天津市政协常委、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蒋宏建律师主持。

图片3.png

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崇坤先生,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海燕律师,天津市商业联合会会长韩秀云女士分别致开幕欢迎词。

图片4.png

朱崇坤致辞

图片5.png

张海燕致辞

图片6.png

韩秀云致辞

 在热烈、融洽的现场气氛下,论坛正式开始。论坛第一单元为“专家解析新《公司法》”。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朱慈蕴教授作《新公司法的全面评释》专题讲座。朱慈蕴教授围绕《公司法》修改的历史沿革,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规则的完善、董监高、股东利益平衡、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等方面,对新《公司法》修订要点进行全面解析,从立法深义和实务应用角度就如何准确理解并运用新《公司法》为与会人员进行了系统的讲解。

图片7.png

论坛第二单元为“主旨演讲”,由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武清分所主任徐岚律师主持。

图片8.png

徐岚主持第二单元“主旨演讲”

南开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张洪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学博士朱崇坤,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风控合规部部长胡玥,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超峰律师,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石俊峰律师、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胡晗,法学博士,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民盟湖南省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胡勇平,法学博士、未来电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杨幸芳,北京城建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刘学伟等嘉宾分别围绕新《公司法》的过渡、新《公司法》董事会中心主义、公司治理、企业合规、股东失权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企业家精神及社会责任、区域协同发展等进行主旨发言,分享观点与建议。

论坛第三单元为“嘉宾访谈”,分两轮进行。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荟好律师作为第一轮访谈主持人,与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何勐,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孙术彬,天津市中小企业会计服务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英国)王艳玲,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蔡兰律师等四位嘉宾围绕“京津冀协同一体化背景下公司法律业态的机遇与挑战”进行交流和分享。

图片9.png

第一轮访谈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滨海分所主任陈向娟作为第二轮访谈的主持人,与北京在礼合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标准化组织TC309机构治理技术委员会中国代表、TC262风险管理技术委员会中国代表胡国辉,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韩信,承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优秀律师杨常青律师,天津会计领军人才、天津市中小企业会计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王延敏等四位嘉宾围绕“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治理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和分享。 

图片10.png

今年正值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之际,新《公司法》将于202471日起实施。新《公司法》的颁布与实施为公司法实务领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与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在此背景下,组织本次论坛,邀请业内有关专家学者、律师、企业法务负责人及实务届人士共聚天津,就新《公司法》的修订要点及相关实务问题进行分享和交流,共同探讨公司法实务的新理念、新方法,有利于不断提高依法治企水平,用法律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合作与交流。

张海燕律师介绍,今年是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十周年,本次论坛是三十周年系列专业活动之一。下一步,事务所将围绕司法部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心系“国之大者”,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