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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武汉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4-07-08 21:24:25

7月6日至7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家治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为视角”为主题的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武汉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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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

本届论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行为法学会、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人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等相关单位的领导,10余省(区、市)法院、检察院实务部门代表,国内外专家学者及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共计300余人线下出席论坛,累计在线观看人数达54.8多万人次。




论坛开幕式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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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申祖武致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申祖武在致辞时首先向莅临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及国际友人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此次论坛围绕“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为主题交流探讨,有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为建构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学科“三大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有利于彰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真理性、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性,进而为党和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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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致辞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在致辞时从“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加快推进与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相适应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加强对数字社会法治文明新形态的研究”三个方面谈了感想。他指出,“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已连续举办十届,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传播“中国之治”道路、制度、理论、实践作出了卓越贡献。此次论坛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为视角对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进行研究,意义重大,相关成果必将为我国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之理论创新、方法应用、成果推广、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诸多领域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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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刘前贵致辞

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刘前贵在致辞时表示,“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见证了中国法治进程的深刻变迁,成为了国内外法学界交流思想、共谋发展的高端平台。作为本次大会的承办方,内蒙古财经大学历来高度重视法学学科建设与法学教育深化发展,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教研特色,法学专业依托学校在经济学和管理学方面的优势学科背景,产出了一大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培养了一大批既掌握扎实法学基础又具备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希望与会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凝聚共识,共谋远景,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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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喻立平致辞

湖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喻立平在致辞时指出,我国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能力、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保障能力、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这充分体现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充分展示了我国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巨大优势,充分显示了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必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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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正军致辞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正军在致辞时强调,本次论坛致力于探索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进路,意义重大。并针对“如何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动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以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如何更好的发挥法学力量聚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切实加强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阐释,二是要全方位融入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三是要积极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法学智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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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周启红致辞

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周启红在致辞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把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教育强国、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工程,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新论断新观点—— “习近平法学教育与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理论”。随后从“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新时代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的重大意义”“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助力推进中国式教育现代化”“以部省资源优势共同建好‘经法管’融通发展的新文科”三方面作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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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理富致辞

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理富在致辞时强调,“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自创办以来,团结凝聚广大专家学者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深入研究,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提出了一批有效管用的对策建议,论坛的学术影响力、政策贡献力不断提升,逐步成为国内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张重要学术名片。他希望本次论坛围绕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担当新使命、不断增强主体性,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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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致辞(线上)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在致辞(线上)时指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法”“国家和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等基本原理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制度、理论及其实践的创新发展,是持续创造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人类减贫史、城市快速崛起新奇迹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交叉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的根本指导。要全面把握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核心要义,切实发挥法学会的智库职能,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研究与实践,推动建设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为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大批卓越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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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致辞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致辞时首先对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湖北省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指教和监督表示感谢。他强调,一个现代化的国家一定是一个有好的社会治理的国家,一个好的社会治理根本上讲就是良法和善治。政法工作、司法工作、审判工作也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会更高更迫切,人民法院应该更好的应用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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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覃红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论坛开幕式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覃红教授主持。




新书成果发布会环节




论坛现场还举办了《社会治理法学概论》“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系列新书成果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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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学分社社长程传省讲话

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学分社社长程传省在对《社会治理法学概论》的出版历程及意义作说明时表示,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为指导,厘定了社会治理法学的研究对象、核心范畴、概念体系等,型构了具有继承性与民族性、原创性与时代性、系统性与专业性的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填补了社会治理法学领域的教材空白,为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提供了教材支撑,使社会治理法学课程设置及课堂教学有了基本遵循,对于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具有开创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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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学出版社经济理论分社社长孙丽丽讲话

经济科学出版社经济理论分社社长孙丽丽在对“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系列丛书的出版意义作介绍时表示,该系列成果具有“理论与实践结合、以理论创新为先”的特点,是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方面的代表性力作。该系列成果从关注司法管理的实际问题出发,以科学理论与辩证方法观察、思考、回应司法管理的“中国问题”,构建了主体性、原创性司法管理的知识体系,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智力支持,为人类司法管理文明提供中国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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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蒋惠岭教授作评议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蒋惠岭教授在对徐汉明教授团队出版的“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系列成果作评议时首先对这一套“鸿篇巨制”的问世表示祝贺。他认为,该系列成果具有四个非常突出的特点。一是该成果从历史到比较,再到现实分析和理论升华提炼,体现出研究视角的多元化。二是问题意识突出,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和薄弱点进行研究和理论升华,是“接地气”的研究成果。三是从司法管理权、权力配置、司法责任制等内容进行深度研究,内容覆盖面宽,具有较强的延展度和前瞻性。四是对理论中难点和薄弱点作出了理论回应,并作出了原创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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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教授作评议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教授在对徐汉明教授主编的《社会治理法学概论》作评议时表示,该书首次系统梳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的内涵,厘定了社会治理法学的研究对象,准确界分社会治理法学同其他学科研究对象的区别与联系,阐明了社会治理法的概念及其特征,构建了社会治理法治评估指标体系,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不可多得的智力成果。以徐汉明教授领衔主编的《社会治理法学概论》是构建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奠基之作,是社会治理法学教育的好教材、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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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成果发布会现场

与会嘉宾徐显明、吴汉东、万春、张智辉、谢鹏程、敬大力、游劝荣、李林、申祖武、程传省、孙丽丽上台为成果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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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新疆财经大学副校长周铭山教授主持新书成果发布会环节

新书成果发布会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新疆财经大学副校长周铭山教授主持。与会嘉宾及线上观众共同见证了一场新书成果发布盛事。




主题报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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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作主题报告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在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式现代化》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既有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性,更有基于自身国情的特色。工业化、市场化、民主化、法治化、城市化、绿色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和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性。工业化是前提特征,市场化是经济特征,民主化是政治特征,法治化是制度特征,城市化是社会特征,绿色化是当下的特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法治在应对人口规模巨大、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上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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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作主题报告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理意涵和法治回应》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理意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回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三个方面发表见解。他指出,我们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即将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和延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轨道”,努力把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各项事业充分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凝聚全面深化改革最大共识,切实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防止“法外改革”“脱轨改革”“违宪违法改革”等现象发生,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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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作主题报告(线上)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在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实现司法的现代化》为题目作主题报告(线上)时对司法改革的重大意义进行阐述,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革方案。他强调,在司法体制方面,探索一般案件与特殊案件有不同法院审理的方案;在司法权的配置方面,根据大部制理念对司法机关职能进行整合;司法权的运行机制既要贯彻司法权独立行使的原则,又要使司法权受到必要的适度的监督和制约;在司法程序的设置方面,要坚持和贯彻正当程序的规则,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根据情况增设特别程序与裁判救济程序;在诉讼制度方面,对立案、合议、陪审等制度等进行改造和重塑,以切实提升司法审判和执行的效率;在司法管理方面,要推进科学监管、间接监管、判后监管、数据监管、智能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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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万春作主题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万春在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法律监督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指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中具有独特作用。检察机关以依法履职有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把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制约监督这一法定职责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同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这是完善我国法治实施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步骤。积极稳妥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应尊重行政权行使规律,不替代不越界,突出重点,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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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检察官联合会(IAP)终身参议员、香港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Grenville Cross 江乐士作主题报告(线上)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IAP)终身参议员、香港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Grenville Cross 江乐士在以《腐败全球治理的新视角:国际反洗钱与资产追回司法协作》为题目作主题报告(线上)时认为,追赃是打击犯罪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国展开追赃合作是应对犯罪全球化背景下剥夺犯罪收益的必然要求。强化对可疑涉罪资产的暂时冻结、扣押和限制机制建设,推进金融机构对离岸业务的审查和监督,建立特定交易暂停机制,延长没收令的时效,推进各国在信息共享、犯罪所得识别、证据采集、司法协助等方面的合作,将有助于打击跨国洗钱,并确保追回非法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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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作主题报告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在以《谈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科学诠释和积极践行》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指出,“政法”的实质特征是“以政统法”,即党和国家基于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的政治需求而运用法治。“以政统法”意义上的政法工作现代化指的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等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的现代化。包括政法理念现代化、领导体制现代化、司法制度现代化、业务体系现代化、综合治理现代化、队伍建设现代化、物质保障现代化等七个方面。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事业,要坚持长远目标的坚定性、阶段性目标的持续性、当前任务的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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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主席、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秀梅作主题报告

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主席、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秀梅在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奋力推进中国反腐败法律体系现代化》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表示,我国反腐败国家立法经历了从有到优、从简略到细腻、从惩治到预防、从打击国内腐败犯罪到国际追逃追赃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惩治涉腐犯罪刑事立法发展的现代化;第二,惩治惩治腐败犯罪系统完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行,这是我国反腐败制度创新的重要里程碑;第三,反腐败境外追逃追赃立法发展的现代化。她认为,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原理,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反腐败追逃追赃取得历史性成就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在以《论预防性法治模式》为题目作主题报告(书面)时强调,预防型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其植根于本土源远流长的预防性治理传统,是本土传统和风险社会、科技革命交互作用的产物。预防型法治实践形态主要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的泛在化、预防性监管职权的扩张化、预防性治理义务的法律化、个体法益保护的前置化、集体法益保护的早期化、预防性法律责任的扩张化。预防型法治是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标志性特征,也是当代中国法治能够对世界法治文明作出独创性贡献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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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作主题报告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在以《合理的公共政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从“合理的公共政策是将‘枫桥经验’落到实处的基础”“合理的公共政策是应对当前社会形势的基础”“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三个方面谈了看法。他认为,为了提高公共政策的合理性,需要抓问题认定、政策规划、政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法律的执行和政策的实施、政策评估五个环节。为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进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视公共政策,提高公共政策的合理性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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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作主题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在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创新——基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理论归纳和实证研究》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从“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发展历程、工作机制、创新逻辑、精神谱系、完善路径”等维度阐述。他认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发展经历了实践探索、自发跟进实践、全面快速发展三个阶段,其创新逻辑为历史延续性、实质价值性、制度创新性、现实合理性、显著功能性,其精神谱系体现为思到远处、悟到深处、建到新处、研到实处。应继续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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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高级检察官Sirisak Tiyapan西里撒克•提亚潘作主题报告

原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高级检察官Sirisak Tiyapan西里撒克•提亚潘在以《对法治与刑事司法的反思与前瞻》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表示,法治可以根据不同领域进行差异化理解并被赋予不同的内涵。在刑事司法的背景下,法治不仅是法律措辞规定的原则,还应包含对与错、合理与不合理的概念,这些抽象概念独立于法律文本本身,是法律的内在价值或功用。司法机关应始终考虑保护基本人权和个人尊严,并将其作为法治的最关键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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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作主题报告

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在以《“枫桥经验”六十年的历史总结》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表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是“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枫桥经验”60年的光辉历程的基本经验是: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做好了,我们这个国家就好;“矛盾不上交”是永恒的追求,任何时候都不能忘;坚持守正创新不迷失,才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定经验自信不动摇,一张蓝图绘到底;法治是最好的治理方式,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立足基层才能落地生根,扎根人民才能深入人心;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不断推动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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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讲席教授熊文钊作主题报告

天津大学讲席教授熊文钊在以《统筹发展与安全 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阐释了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和辩证统一逻辑,揭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与城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关联,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与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对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领导体制机制、动力机制及其与国家安全体系结构进行了解析,从立法、执法、司法、全民守法等维度讨论了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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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主持人徐汉明教授作主题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主持人徐汉明教授在以《体系化学理化诠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为题目作主题报告时表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中具有独特的方位。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以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保障服务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及其实践逻辑的表达,型塑了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基本命题、核心范畴、基本原理、哲学方法、实践面向的理论体系,构成了“六维结构”涵盖“十八论”的科学体系。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呈现出最具原创性的实践特征、最具原创性的品质特征、激活制度效能有效释放最具原创性的伟力特征、“东方智慧”最具原创性的时代特征。新时代社会治理理论领航持续创造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人类减贫史、城市快速崛起新奇迹,引领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是21世纪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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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教授主持论坛主题报告环节(上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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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主持论坛主题报告环节(下半场)

论坛主题报告环节分上、下半场。分别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主持。




分论坛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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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分论坛现场

本届论坛设有5场平行分论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有59位会议代表和30余位专家学者分别围绕 “习近平社会治理理论研究”“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研究”“犯罪治理现代化研究”“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研究”“国家治理与政府治理现代化研究”五个方面的话题进行研讨交流。




论坛闭幕式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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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代院长郭川阳博士宣读评奖结果

论坛闭幕式上还举办了优秀论文颁奖典礼。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代院长郭川阳博士宣读了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征集论文的评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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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现场

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446篇,经过组织专家学者初审、复审、终审,共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以人民为中心是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立场为视角》《检察机关参与轻罪案件社会治理路径探析》《刑事合规检察建议研究——基于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背景的切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法的实证考察——以329部法律规范为分析对象》《新时代“枫桥经验”语境下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融入诉源治理的视角切入与路径新探》《数智赋能公共安全应急法制模式之学理阐释》《美国涉疆人权制裁与我国反制对策研究——以<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为例》《论推进中国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四重逻辑》《论碳治理的法律体系构成》《枫桥式轻罪治理检察实践的路径探析》10篇论文荣获一等奖;《公开数据集合法律保护的有限财产权路径》《系统论视角下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成逻辑与社会功能》《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网络爬虫刑法规制路径》《数字弱势群体倾斜保护:理论证成、内涵要义与实现路径》《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等20篇论文荣获二等奖;《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国外经验辨析及国内实践研究》《治理效能何以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逻辑理路、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借鉴“枫桥经验”助推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等30篇论文荣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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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主持人徐汉明教授作综述

论坛闭幕式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主持人徐汉明教授在作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综述时表示,与会代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客观基础、阶段性特征、原创性内涵、科学体系、时代价值、重要意义等方面展开热烈研讨和交流互动。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与会专家学者们围绕“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话题,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法理意涵及其法治回应、预防性法治模式、“基于风险治理”的人工智能治理、数智赋能公共安全应急法制、行政程序中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则、平台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议题展开交流讨论,其研究成果对有关立法及相关法规的建立健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犯罪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会代表围绕“犯罪治理现代化”,讨论的重点是中国反腐败法律体系现代化、检察机关参与轻罪案件的社会治理路径、“枫桥式”轻罪治理检察实践、涉职务犯罪案件企业合规改革、企业环境犯罪治理、单位犯罪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制度、网络时代刑事证明中“孤证”规则、网络爬虫刑法规制、网络暴力刑事治理、虚拟货币犯罪证据审查标准等议题,提出的对策对提升犯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新方案。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研究”,从“枫桥经验”的历史发展基本经验、“枫桥经验”的国际化意义、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诉源治理、“枫桥经验”式乡村治理实践经验、“枫桥式”巡回检察室、彩礼纠纷治理等维度,深入探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意涵,对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复制推广、实效提升意义重大。与会代表围绕“国家治理与政府治理现代化”,从政法工作现代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城市社会治理、检察听证制度、数字身份、超大型平台数据保护、互联网金融协会、执法权下放、数字检察、市域社会治理地方立法、危险废弃物风险治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相关研究成果对提升国家治理与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提供了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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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外专局司法鉴定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学科创新基地主任闫平教授主持论坛闭幕式环节

教育部国家外专局司法鉴定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学科创新基地主任闫平教授在主持论坛闭幕式时表示,本届论坛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为视角”为主题,集结专家学者交流研讨、体系化学理化诠释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意义重大而深远。




关于“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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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自2015年创办以来,关注时代潮流和热点,论坛主题从法治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经验总结与理论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到本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为视角”,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深入研究、建言献策,为我国法治化建设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家治理综合能力的增强贡献了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