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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发言】朱小黄: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中国经济 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19-02-15 08:00:00

朱小黄: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中国经济 法治建设

 

尊敬的江会长,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人民做出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立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军令状,这也是我党第一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习总书记围绕管党、治党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想和新论断。比如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的四个伟大胜利,确定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我们知道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等等重要作用的内容。

这些年随着中国经济金融业的开放发展,财产关系和交易行为更复杂,各种利益主体的相互冲突又相互依存,对法治建设的内在动力持续增强,建立起适应经济金融业深化改革要求的经济法治体系,已经成为相当长时间以来的重要议题,借这个机会讲几点个人观点:

第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已经基本建成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国《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幸福所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例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体现。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来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并且带头守法。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是社会主义经济法治建设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有力保障。在经济、金融范围内,充满各种利益关系和法律边界,从严治党要求经济、金融界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并且按照党规、党纪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遵守法律边界,坚守道德底线,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以实际行动为全社会做表率,这样才能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具体的经济活动关系的维系和利益关系的正确处理上。以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力,确保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法治建设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第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法律制度优势,推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进程中,转型中的中国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经济增速持续放缓,进入新常态以来,各方面的危机和挑战都更加突出,尤其中国金融业在新时期更是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势,在面对中国股市四天两次熔断的状况,E租宝案件重创P2P和互联网金融,以及疯狂上涨的房价、资本市场的混乱和寒冬,人民币国际化和利率市场化等等,凡此种种都在考验着决策层的智慧、魄力,监管层的能力和水平,也考验着中国的金融经济与法治化建设的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更加注重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完善决策机制,确保制定重大战略出台的重要政策符合客观规律,需要更加自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特别是要加强产权保护和民事侵权的法律救济,从而避免留下公平失衡和正义失落的隐患,从战略层面和实施层面提升防范系统性风险能力。这些都需要加强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的方式方法,及时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及时解决群众思想认识问题和现实的利益诉求。

第四,要加强党性坚定信仰。党性、人性、民心、法律应当是高度统一的整体,萨特说过:“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是亘古不变的,一是高悬在我们头顶上的日月星辰,一是深藏在每个人心底的高贵的信仰。”信仰对于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总书记多次讲过:“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做到忠于组织,任何时候与党同心同德。然而确实存在不少党员缺乏信仰、精神麻木,甚至胡作非为。”在反腐整治的过程中都需要我们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坚强党性修养,做到党性、人性、民心与法律高度统一,对于法律工作者更应该信仰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仰法治社会的文明价值,信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条,信仰公平、公正的光芒,信仰人民的和法律的力量。

最后我想引用卢梭的一句话,卢梭在说到法律时他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钟表上,而是铭刻在每一个公民的心中。”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