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简介】12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成立;12月3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亦挂牌成立。新成立的法院均依托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主要审理以本市区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新成立的市检察院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原管辖的刑事、民事案件以及市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等。
【推荐理由】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是触及司法体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当今司法地方化的根源是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都主要由地方党委政府决定,在这种体制下,法院、检察院很难摆脱地方的管控,与地方也有各种利益上的勾连。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实际上就是法院和检察院脱离地方,按照司法规律进行重组,各类案件的审判将变得更为独立,极大地促进法院的公正审判。
上海、北京设立跨行政区划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