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法律实施 > 2014年度十大法律实施事例

长沙市长等因“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被问责

发布日期:2020-01-07 08:00:00

【事例简介】2014年7月19日,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发生追尾碰撞,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起火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5辆车被烧毁,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2014年12月,国务院公布了《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包括长沙市市长胡衡华在内的72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另有10名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捕。

【推荐理由】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本事例正为佐证。

长沙市长等因“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