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法治战略“珠江论坛"会议通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作出了深入科学的阐述和重要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观点、论断和命题,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做出了突出理论贡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法学法律界在弘扬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理论、法治实践、法治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展示先进法治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法治战略“珠江论坛”。
一、会议安排
会议报到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全天,7月30日全天举办研讨会,7月31日自由返程。
会议不收会务费,会议承办方承担参会期间的资料、场地、住宿、餐饮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往返车(船、机)票费由与会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如有特殊需要,敬请告知。
有意参会者,请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于2017年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xwfllc@163.com。
二、会议地点:广东深圳市紫荆山庄8号楼
会议地址:广东深圳市南山区丽紫路1号、丽荆路1号
三、论坛分设三个主题
(一)习近平同志的法治思想
包括但不限于“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主要特征”、“习近平深化司法改革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与习近平法治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的关系”、“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中国特色与国外经验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关键少数’与‘关键多数’的关系”、“公正司法与司法责任的关系”、“良法与善治的关系”、“国家法治与地方法治的关系”等。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法治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法治实施的合法性、合目的性与合正义性”、“法治实施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有机统一”、“法治实施与法治思维”、“法治实施与坚持发展和坚持依法办事”、“法治实施中的私法权利与公法权益的保护”、“法治实施中的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的保护”、“法治实施的物质保障”、“法治实施与坚持党的领导”等。
(三)“一带一路”战略的法治保障
包括但不限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与法治促进保障作用的发挥”、“‘一带一路’战略与区域法治协同”、“‘一带一路’战略中的立法问题”、“‘一带一路’战略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一带一路’战略中文化产业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带一路’战略与中华法治发展”、“‘一带一路’战略中的投融资体制机制优化”、“衔接‘一带’与‘一路’的多式联运的法治建设”、“‘一带一路’战略与运输便利化发展”、“‘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的争议解决与法律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与中国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等。
四、主办单位
中国行为法学会。
五、承办单位
中国行为法学会粤港澳台联络处。
六、期刊支持(拟)
《政治与法律》《政法论丛》《法学杂志》《东方法学》《社会科学》《江西社会科学》《社会科学辑刊》《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复旦教育论坛》《社会》等CSSCI期刊以及《产权法治研究》《上海司法行政研究》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
七、征文要求
1.论文篇幅(含注释)在8000-14000字。论文编排顺序为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其中摘要字数限定在300字以内。正文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等。论文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注释采用尾注。论文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xwfll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首届法治战略‘珠江论坛’+作者+题目”。论文最后附作者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E-mail。征文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2.论文须突出主题思想,研究和探讨与选题相关的、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法治问题以及选题中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成果转化,论文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撰写,掌握材料充分,剖析问题深刻,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研究成果直接采纳应用率高。突出规范性,论文体例严谨,逻辑性强,论据充分,结论科学合理,文字表达精炼、准确。坚持原创,确保符合学术不断检测要求,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文责自负。
3.论文由中国行为法学会粤港澳台联络处组织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评审。评比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以中国行为法学会名义颁发证书。
4.优秀论文拟将推荐至上述期刊发表,会后将结集公开出版。如不同意会后结集出版,请在论文中注明。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 科(13902950033) 王佳斌(13902973535)
李 国(13717117838) 陈敬根(13390025001)
联系邮箱:xwfllc@163.com。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