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研究决定报请司法部和民政部,撤销分支机构——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
经研究,司法部(司办函〔2008〕175号)批准撤销 “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民政部(民社登〔2009〕1176号)准予撤销 “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
学会研究决定,免去单卫红的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一职。
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如有人仍以此分支机构或其办事处名义活动,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行为法学会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