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民主表决,根据中行法常决字(2008)第002号决议,学会决定停办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自即日起,分支机构停止一切活动。敬告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其他人仍以本学会上述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活动,其行为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