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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论坛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3 08:00:00

各位同仁: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得到了法学界、法律界、语言学界及其他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相关各界专家学者的热情参与下,已经成功召开了七届学术年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总结2014年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会决定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本次论坛。宁夏高院非常重视,双方决定在宁夏美丽的初秋——十月上旬举行,敬请知悉如下事宜:

一、时间 

2015年10月上旬,国庆节后的周末加周一,共三天。具体时间待二号公告,正式会议1天,自费考察2天(待定)。

二、地点:银川宾馆

三、主题: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

    分主题:

  1. 法治话语的界定
  2. 法治话语的扬弃
  3. 法治话语的体系
  4. 法治话语权
  5. 法治话语与法治理念
  6. 法治话语与公共话语
  7. 法治话语与政治话语
  8. 法治话语与法治思维
  9. 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
  10. 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

四、考察安排

    考察是会议的自选项目,可以一天,可以两天,也可以不参加。与会者请在回执中一并提出考察地点、天数的建议。

五、报名时间

    由于中国行为法学会规定,凡连续两年没有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研究会同样遵循此原则。本次论坛规模不超过60人,考虑到研究会秘书处会务能力有限,请大家填写《2015年研究会论坛预报名表》(如果因公不能参加,可以在收到二号公告后确定),尽快(最迟在9月15日前)发秘书处邮箱,以便秘书处按照报名先后安排与会事宜。同一个单位的,请尽量一起报名。

六、论文提交时间

参加论坛需要提交论文,统一按照《法学研究》的格式编排,于9月30日前发至flyyyjh@163.com,以便秘书处根据论文质量高低邀请与会人员,并制作会议论文集。本届论坛论文设一、二、三等奖,邀请会外专家评审,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会后将统一出版论文集,即使您没有时间出席会议,我们同样欢迎您的大作。

七、会议费用

会议统一就餐、两人标准间住宿,除会场、接送等各项由主办单位解决外,每个与会代表原则上按照去年的标准,需交餐饮、住宿、会务费、考察(计1天)等各项费用共计2000元,费用请直接交到酒店前台和旅行社,自己收取发票。

 

会务组联系人:

刘宸缨,13240337009; flyyyjh@163.com

 

2015年法治话语与文化论坛预报名表.doc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