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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论坛(二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9 08:00:00

 

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论坛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

二号公告

 

 

尊敬的各位专家: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得到了法学界、法律界、语言学界及其他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相关各界专家学者的热情参与下,已经成功召开了七届学术年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总结2014年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会决定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本届论坛。鉴于您在法治话语方面的思考与研究,特邀请您赐稿并出席论坛。

一、时间  2015年10月10-12日

10日上午报到,下午14:00-18:00召开预备会议。

11日大会发言,12日自由研讨。

二、地点  宁夏财政厅会议中心

三、主题  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

 

    分主题:

  1. 法治话语的界定
  2. 法治话语的扬弃
  3. 法治话语的体系
  4. 法治话语权
  5. 法治话语与法治理念
  6. 法治话语与公共话语
  7. 法治话语与政治话语
  8. 法治话语与法治思维
  9. 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
  10. 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
  11. 司法话语

四、报名时间与论文提交

  由于研究会秘书处会务能力所限,本论坛不超过80人,请您填写《2015年参加法治话语与文化论坛回执》(无论是否已经填报了《预报名表》),最迟在9月30日前将回执发送至研究会秘书处邮箱。同一个单位的,请尽量一起报名。

参加论坛需要提交论文,请您统一按照《法学研究》的格式编排,于9月30日前发至研究会邮箱flyyyjh@163.com,以便秘书处根据论文质量高低邀请与会人员,并制作会议论文集。本届论坛论文设一、二、三等奖,邀请会外专家评审,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会后将统一出版论文集,即使您没有时间出席会议,我们同样欢迎您的大作。

五、接送站情况

接送站由宁夏高院负责,10号全天接站,12号晚上、13号上午送站。由于会场离宁夏市区30多公里,请您注意电联会务组宁夏方,落实接送事宜。

六、会议费用

论坛统一就餐、两人标准间住宿,接送等各项由宁夏高院解决,考察费用由研究会解决,除特邀嘉宾外,每个与会代表原则上按照去年的标准,需交住宿、会务等费用2000元,直接交酒店前台。如果有困难,可以向研究会申请减免,由主办单位补贴。

会务组联系人:

刘宸缨(研究会),13240337009; flyyyjh@163.com

胡冬梅(宁夏方)0951-5915109(兼传真), 1779025650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

                                                2015年9月20 日

 

附件:2015年参加法治话语论坛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