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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纠纷和村官腐败折射中国基层民主监督缺失

发布日期:2019-03-26 08:00:00

因征地问题引发1死3伤的山东平度“3·21”纵火案于25日告破,警方查明纵火案为工地承建商与村干部指使他人实施。专家表示,征地问题频频引发纠纷,土地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核心,成为一些村干部谋私利的工具,暴露出中国基层民主监督的缺失。

21日凌晨2时左右,山东省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农田里的一处帐篷起火,导致四名守地农民一人死亡、三人不同程度受伤。据现场群众反映,杜家疃村自去年以来就存在因征地引发的矛盾。

25日,警方查明案件为杜家疃村主任和被征土地工地承建商指使他人实施。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说,“一再发生的征地流血事件,暴露出在中国当前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缺失。”

虽然基层民主已在中国推行多年,但是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民主制度却没有充分发展起来。

周汉华表示,在部分地区,村干部成为不受村民约束的独立意志的主体,对普通村民而言,尤其是在涉及重大利益分配的征地过程中,对安置办法的制定、集体资产分配很难有发言权,“村干部被收买,征地制度被扭曲,最后吃亏的还是农民。”

按照中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授权和程序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在平度“3·21”纵火案中,杜家疃村涉事土地面积约134.37亩,其中100亩左右是村民口粮田。被征土地用途由最初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最后却被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而对于土地征收有没有履行发通知、公告,杜家疃村相关负责人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部分村民坚称对自己的承包地被征收“不知情”,而已经领取部分补偿款的村民也表达了当初的顾虑:“尽管自己没有同意卖地,但还是签字领取了部分补偿,因为我担心,如果不领,可能就会一无所有。”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面临被掌握集体资产实际管理权的村干部转化和稀释的危机。

就如何解决征地纠纷和村官腐败问题,周汉华表示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条腿同时走路。其中,“自上而下”要求上级部门的法律监督到位,对于造成恶性事件的犯罪行为要从严处理。

“要努力将村民大会与村委会衔接起来。村干部可能会被收买,全体村民却不可能被收买,权力落到村民手里,村民会议、代表会议真的发挥作用,村干部才有可能真正受到村民的监督。”周汉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