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6月18日讯 ,今日上午,全国法院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需求导向,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司法能力为主线,全面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高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大力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周强指出,2011年第五次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法院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法官培训条例》和《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大对西部和民族地区法官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培训基础建设,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教育培训工作发展更加平衡,培训能力显著增强。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教育培训部门全体干警和法官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员工致以诚挚问候。
周强指出,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2013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就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对象、方式方法、学风建设等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印发了《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各级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规划要求,全面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高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周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当前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肩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必须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当前人民法院队伍的素质、能力、作风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尤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人民法院干警适应新形势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加强对司法改革工作的培训,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坚定不移、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要增强广大干警的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大家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
周强强调,要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法院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然锐气、浩然正气。要将理想坚定、政治过硬作为建设法院队伍的首要标准,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干警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引导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将“三严三实”作为修身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和谋事创业做人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教育引导干警端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良知,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最大光荣,以司法不公不廉为最大耻辱,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周强要求,要坚持把提高司法能力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线,坚持分类分级抓好重点培训,努力做到培训目标指向司法能力,培训内容偏重司法能力,培训方式着眼司法能力。要建立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定期轮训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全局、推进改革、科学管理的能力,充分运用和尊重司法规律,不断提高司法管理水平。要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对审判执行一线法官突出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运用信息技术能力。要结合地域特点,加大对西部地区法院的培训支援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的培训,满足多元化司法需求。要把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作为队伍建设着力点,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
周强强调,要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视角,建立更加开放、更有活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更加注重信息化在教育培训中的应用,依托“天平工程”,搭建开放、兼容、共享的网络培训平台,打造“云端”学习资料馆,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享。要更加注重深化培训方式改革,坚持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尤其要把案例教学作为主要方法,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探索完善符合法院教育培训规律的培训方式。要更加注重抓好培训基础建设,加强培训教材和机构建设,促进优质培训资源的整合共享。
周强要求,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搞好规划,保障投入,加强协调。要加强培训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法官培训机构的主阵地作用,建立规范有效的培训考核评价机制。要从严抓好学风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坚持立足我国国情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中央对好干部的要求开展培训。要坚持严谨治学、勤俭办学,扎实工作、脚踏实地,以法官教育培训的实际成效,切实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在分会场通过视频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奚晓明,纪检组长张建南,副院长贺荣,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中组部干教局负责人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国各高院、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