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任何重要法学期刊都难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情形。当然,作者与刊物谁是“楼台”谁是“月”,皆有可能。尽管自发率多少不见得决定着刊物的质量,但过高的自发率会使得刊物变成了主办单位的自留地、后花园。显然,这对刊物的成长、学术交流不利,对很多非主办单位的作者而言也是不公平的。正基于此,我们历来倡导一种具有良好口碑、大家公认的刊物应当把自发率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
纵观2010年“中国法学院科研评价来源期刊”(15种)的自发率,大致可以分为四档:
第一档的自发率为0—10%,有《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
第二档的自发率为10—20%,有《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清华法学》、《中外法学》;
第三档的自发率为20—30%,有《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
第四档的自发率为30%以上,有《法学家》、《法学评论》。
可见,有2/3的重要刊物都把自发率控制在20%以内。《法学家》的自发率超过30%,相对于2009年有较大的滑坡,但这与该刊2010年第4期“人大法学六十年:特色与贡献”专栏刊发了13篇专题文章相关。扣除这一因素,该刊的自发率也在20%左右。因此,我们认为把自发率的警戒线设为20%(黄线)、上限设为25%(红线),是可行的。各主办单位应当鼓励其所办刊物给非主办单位作者更多的机会;各作者也要放弃“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因为是不是“肥水”不是自己说了算的;法学期刊本身也不能过于奉行“举贤不避亲”,否则未免产生嫌疑。我们真诚地希望列入15种重要期刊的各刊物都成为全国法学界共同的刊物,而不是为本校职工解决职称评定的内部刊物。
我们设想,在不远的未来举行一次关于法学院科研评价和法学期刊评价的研讨会,根据影响因子和自发率等综合情况确定15种纳入统计来源的重要法学期刊,以及在各重要法学期刊上所发表论文的权值系数。
通过与2009年相比较,我们欣喜地看到,原来位居倒数第一、二位的《中外法学》和《清华法学》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二者2009年自发率都将近40%,2010年自发率降为20%左右。可以说,在北大法学院、清华法学院高手如云的情况下,《中外法学》和《清华法学》这种巨大的变化赢得了天下学人的高度赞赏和尊重。由此,我们特别感谢这两种名刊的主持人和主办方,感谢他们的忍痛割爱和天下为公!
2009/2010年“中国法学院科研评价来源期刊”(15种)自发情况比较
期刊名称 | 自发数 | 总篇数 | 自发比例(%) | |||
2009 | 2010 | 2009 | 2010 | 2009 | 2010 | |
《中国社会科学》 | 0 | 0 | 9 | 11 | 0(1) | 0(1) |
《中国法学》 | 0 | 0 | 89 | 85 | 0(1) | 0(1) |
《法学研究》 | 3 | 3 | 75 | 84 | 4.00(3) | 3.57(3) |
《环球法律评论》 | 7 | 5 | 82 | 82 | 8.54(4) | 6.10(4) |
《法学》 | 30 | 37 | 216 | 210 | 13.89(5) | 17.62(8)↓ |
《法商研究》 | 15 | 15 | 108 | 111 | 13.89(6) | 13.51(5)↑ |
《法律科学》 | 17 | 16 | 113 | 108 | 15.04(7) | 14.82(6)↑ |
《现代法学》 | 22 | 29 | 120 | 114 | 18.33(8) | 25.44(13)↓ |
《政法论坛》 | 23 | 21 | 112 | 123 | 20.54(9) | 17.07(7)↑ |
《法学家》 | 17 | 31 | 72 | 93 | 23.61(10) | 33.33(14)↓ |
《比较法研究》 | 18 | 18 | 71 | 75 | 25.35(11) | 24(11) |
《法制与社会发展》 | 23 | 20 | 90 | 83 | 25.56(12) | 24.10(12) |
《法学评论》 | 48 | 47 | 138 | 129 | 34.78(13) | 36.43(15)↓ |
《清华法学》 | 22 | 13 | 59 | 70 | 37.29(14) | 18.57(9)↑ |
《中外法学》 | 20 | 10 | 52 | 53 | 38.46(15) | 18.86(10)↑ |
(以上由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