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9日上午,行业行为规范研究会第一届理事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刘家琛出席并讲话。理事大会选举产生了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公布了研究会章程,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刘家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研究会在筹备期间所做的努力。他说,研究会筹备组在一无资金,二无资料参考,三无人才储备的情况下,凭着对行业行为规范研究的满腔热情,搭起了班子,发展了研究队伍,开通了研究会网站,组织了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卓有成效。
刘家琛指出,行业管理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研究行业行为规范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推进行业管理创新,行业管理创新的出路,是从单一政府主管转变为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协调管理,这样即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又放开了行业的手脚,调动非政府机构的管理积极性,使我国的行业步入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在依法治国总体思路下,行业行为规范化就是要朝着行业管理法制化的轨道前进。他要求,研究会应当抓住老百姓反应强烈的行业,展开调查研究,依靠行业协会的配合与支持,剖析行业行为不规范后面的问题,推动这些行业管理规范化,行业行为法制化,尽到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职责,造福于人民,造福于社会。
新当选的研究会会长王运声向到会理事报告了研究会两年来的筹备工作情况。他说,根据党和国家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针对我国行业管理的行政化和行为的无序化现状,研究会提出行业管理创新和行业行为规范的研究,目的是通过研究,找出行业管理上存在的不规范现象,遵循行业规律,推进行业行为规范化、法制化。他指出,国内不少行业已经自发地组织了对本行业行为规范的研究工作,有的已经取得明显收效,这为研究会的下步开展行业行为规范研究,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他说,研究会下步工作,就是要大力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的联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优势,提升行业协会在行为规范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把加强行业行为规范的理论研究,作为今后的首要任务;要尽快确立几个与民生习习相关的重点行业,迅速把行业行为规范研究推向实质性阶段;要围绕社会创新这个大课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探索我国行业管理的新模式;要建立起一支法律专家和行业专家共同工作的专家库,搭建研究会的学术平台。
行业行为规范研究会是中国行为法学会下辖的专业研究会。研究会的宗旨是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这个大主题,研究中国各个行业的管理方式和行业管理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模式,同时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和市场调节机制的建立。探讨如何遵循行业规律,理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 王维山、解放军报副总编辑江永红将军,中国行为法学会所属各研究机构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司法实务专家、经济学专家、医疗专家、企业界知名人士、著名艺术家等90多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