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京9月21日电(记者赵超、余晓洁)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21日开幕的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上表示,人的尊严是使人成为人的基础,是其他一切人权的根据和基础,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尊重人的尊严。
罗豪才说,从历史角度看,人的尊严这一概念的提出源自于人的理性和道德性。从内容上看,人的尊严包含了对人的价值重要性的概括和认可,也包含了人与人之间应得到平等对待的要求。
“人权的实现最终是为了人类尊严。承认和尊重人类尊严既是国际人权法的理论出发点和基本原则,也是中国政府的基本观点。”罗豪才说。
罗豪才表示,中国政府目前已经批准了20多个国际人权文书,这一方面表明了对国际人权准则的明确认可,另一方面也充分表达了中国愿意与世界各国共同努力,促进国际人权交流、形成广泛共识的诚意。
他认为,要进一步提升人类尊严,就需要消除一切损害人类固有的尊贵与威严的社会条件,保证和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发展、平等参与的权利。具体来讲,要以法治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宪法和法律的形成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以制度化的形式实现对人之尊严的保障。
罗豪才表示,总之,“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以法治为保障,以发展为手段,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统筹兼顾国家发展和个人发展,携手共进,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类幸福和尊严。”
作者:赵超 余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