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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新春专家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9-08-07 23:00:00

2月1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举行新春专家座谈会,邀请部分法学专家,围绕“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主题进行座谈。各法律学科专家代表以及译审委员、法律语言专家委员会专家66人应邀参加座谈会。我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高铭暄、陈光中、应松年、巫昌祯、姜明安,副会长马怀德,执行行为研究会会长杨荣鑫、法律语言研究会副会长宋北平及该研究会常务理事李行健、邹玉华等人出席会议。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主持。首先,法工委副主任李飞介绍了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做的思想、理论和舆论准备,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若干重大问题研究课题,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介绍了2010年立法工作情况和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然后,与会的专家学者自由发言,14位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发表了见仁见智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主任做了重要的总结讲话。

李适时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不仅对所有立法工作者,而且对所有法律理论工作者,都是一件大事。李适时指出,法律体系的形成并不意味着立法工作可以松一口气,立法工作任务依然繁重。要更加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立法工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例更加科学、结构更加严谨、内容更加协调、规范更加全面,各个方面更加成熟。

谈到下一步工作,李适时说,要更加注重对法律的修改完善,要更加注重法律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对立法解释的运用,要研究法律的编纂工作,要做好督促“两高”集中对司法解释和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工作。

李适时强调,在新起点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和理论工作者都提出了新要求。要更加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的研究。要通过理论研究,充分认识制约立法工作的全局性、规律性问题;要通过理论研究,深入谋划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新思路;要通过理论研究,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