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继2009年首届大会后,于2010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北京西郊宾馆召开了第二届大会。联合国、欧盟、国际刑法协会、国际犯罪学会、国际社会防卫学会的代表和德国、俄罗斯、法国、日本、加拿大等12个国家的代表团以及中国大陆以及台湾地区的刑法学者和司法实践部门的专家共160余人参加了此次大会。这届大会讨论的主题是“全球犯罪的总趋势和传统刑罚理论及刑罚制度的反思与超越”。 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的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教授主持。出席开幕式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大检察官,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大法官,原公安部副部长、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警察协会现任副主席罗锋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法国防卫工作组石巴胡先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法国驻华大使苏和特派代表、驻华大使馆警务参赞卫杰先生,俄罗斯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法律系刑法与犯罪学教育系主任科米萨洛夫(Комисаров Владимир Сергеевич)教授,国际社会防卫学会主席、国际刑法学会副主席路易斯·阿罗约·萨巴特罗(Luis Arroyo Zapatero)教授,联合国毒品犯罪问题办事处代表多尔戈尔 苏隆格(Dolgor Loslongo)女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康树华教授、储槐植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王作富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秘书长田明海博士,原台湾警察大学校长、台湾铭传大学讲座教授、台湾警察学会荣誉理事长蔡德辉先生等。 开幕式以后,由大会主席何秉松教授作了题为《人权防卫论》的主题报告,接着10多位专家就主题作了专题报告,然后全体与会人员就报告进行了自由、平等的讨论。 本届论坛主题包括两部分密切相关的内容:(1)全球犯罪的总趋势;(2)传统刑罚理论及刑罚制度的反思与超越。在为期三天的会议中,各国专家学者就日益严重的犯罪全球化浪潮以及如何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广泛合作,预防和打击犯罪,传统刑罚理论及制度的困境与出路等问题,展开了深入和广泛的研讨。本届论坛特别致力于改变200多年来三大传统刑罚理论原地踏步,徘徊不前的局面,在批判传统的刑罚理论的基础上,创立新的刑罚理论。 会议的最后,经各国代表团一致同意,决定授权论坛主席何秉松教授起草论坛做出的以下三个决议:(一)《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关于“人权防卫论”的决议》。该决议决定把“人权防卫论”作为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的重要理念公之于世,予以推广,以推动全球化时代刑法的改革;(二)《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关于死刑的决议》。鉴于论坛代表对死刑存废问题存在严重、尖锐的对立,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本届论坛暂时不做出废除死刑的决定,只分别阐述双方理由,但要强调“人权防卫论”对死刑的基本立场和主张;(三)《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关于2011年第三届大会的决议》。大会确定第三届国际论坛的主题为“全球化时代恐怖主义在全球的基本态势及其对策”,重点研究三个问题:(1)全球反恐的基本态势;(2)反恐的全球战略、策略,政策、法律和具体措施;(3)研究制定一个全面的反恐公约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特别是恐怖主义的概念问题。如有可能,草拟一个《全面反恐公约》草案,提供给联合国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