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日上午,中国行为法学会秘书长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1号中国行为法学会会议厅举行。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中国行为法学会秘书长田明海,副会长张之楠,副秘书长冯勇华、陈文斌、于江、范德尚,执行行为研究会秘书长宋朝武,常务理事李萍,财务部侯付轩主任,法联疑难案件论证中心徐吉周主任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上半年行为法学会的工作,明确今后法学会的发展方向,提出下半年工作的具体举措。 会议由田明海秘书长主持并讲话。他主要讲了以下三点: 一、上半年学会工作情况 1、5月15—17日,在山东泰安举办了“五岳论坛”之一“东岳论坛”。这是继2009年“南岳论坛”成功举办之后,由刘家琛会长倡导的又一次全国范围的法律界盛会。许多在法学界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出席了论坛。 2、由马宝善副会长主编的《中国法制》杂志已出刊3期试刊,待出刊6期后将申请正式的国内统一刊号。《中国法制》杂志将对促进学会的工作和扩大学会的影响起到积极的作用。 3、“中国法律大厦”的筹建有了新进展。经与政法大学及海淀区规划部门协商,海淀区的规划工作已进行完毕,正上报上一级部门批复,近期将会回复结果。 4、“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经完成了申报的前、中期工作,预计在7月份组织专家评审。 5、学会增补了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引进了部分硕士生和博士生。这些人员是通过严格的程序选拔出来的,将在学会进行全职工作。 6、中国行为法学会内部机构设置逐步健全,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先后出台了学会财务管理、人事及档案管理、入会会员管理、理事及常务理事管理、学会所属机构的人事与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 二、有待解决的问题 1、行为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按照主管及人事部门相关要求,加大引用人才的力度; 3、博士后工作站、中国法律大厦的工作进度要进一步加快; 4、由于前期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散,致使个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等存在空有其名而不做实际工作的现象。 三、今后工作目标及发展方向 1、按照章程的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学会的制度,使学会向着快节奏、高效率、正规化方向发展; 2、健全秘书处管理体制,选拔各种优秀人才进入学会,力争将学会建设成为聚集法律界优秀人才的高地。 3、扩大法学研究领域,扩充课题内容,促使法学科研活动深入开展。 4、加强对下属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凡是以中国行为法学会名义而成立的研究会(部、中心)等均需重新填表登记,上报学会备案。对于各研究会(部、中心)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主任、副主任,专职的由学会颁发任命书,兼职的由学会颁发聘书。鉴于各研究会(部、中心)不是独立法人单位,无法在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各研究会(部、中心)正常对外开展工作,凡进出资金往来将统一使用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基本银行账户,由学会内部分别记账,原则是各部门对各自的资金负责。除学术研究部门外,各部门要按一定数额或比例承担学会的各项开支。各部门专职主任的工资可由学会统一发放。 5、人事档案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化:按照编制及时把有关人员的人事档案送存人才档案专户,并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套改级别工资。 6、严格控制新成立的研究会(部、中心)。对确需新成立的机构,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成立一个。 7、对于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各部门和常务理事单位及理事,首先进行诫勉,如仍无改进将予以撤销。不允许存在以“中国行为法学会”名义开展工作而不履行相应的职责的部门或机构。 8、初步定于2010年6月底7月初在北京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现开始做前期准备工作。 田秘书长还对成立经营董事会等其他工作进行了安排。 与会全体人员一致同意由田秘书长在近期召开的常务理事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会议记录与整理:田德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