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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司法行为•东岳论坛”在山东泰安召开

发布日期:2019-08-07 23:00:00

 

2010年5月15日,首届“司法行为·东岳论坛”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尊华美达大酒店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主办,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山东政法学院承办,中国行为法学会审判行为研究会和中国行为法学会检察行为研究会协办。

论坛以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我国司法职权优化配置和司法行为规范化”为主题,深入贯彻十七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论坛目的是为了实现司法职权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建构及其科学适用,推进司法行为科学化建设。

5月16日上午举行论坛开幕式。开幕式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卓泽渊院长主持,泰安市委书记杨鲁豫、山东省政法委书记柏继民、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和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分别致辞,在主席台就坐的还有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张福森,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张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尹忠显,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林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建军,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涛,山东省泰安市政法委书记杨忠海,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士昌,出席会议的还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高铭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杨荣馨、何秉松等,开幕式之后的论坛主题研讨分为7个单元。

柏书记首先肯定了此次论坛召开的意义,认为必将对全省政法理论研究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和借鉴这次论坛的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大兴理论研究之风,规范执法行为,恪守公平正义,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努力把我省的政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刘家琛会长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为此,本次论坛确立了“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我国司法职权优化配置和司法行为科学化”的主题。围绕主题,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将进行深入的探讨。针对实际问题,深化对如何合理配置司法职权、科学规范司法行为等问题的研究。多出成果,为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必新副会长在致辞中强调,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改革的主要议题和内容,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和依托,是遏制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治本之策,而司法行为的有效、科学和规范是实现司法公正和良善司法的必要前提,更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支撑点。本次论坛的主题和内容与“三项重点工作”具有高度的关联性,举办这次论坛,对“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对司法公正的推进,对司法理念的构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席本届论坛的嘉宾主要有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民盟中央、全国部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领导,以及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政法职业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还有山东省和全国部分省地区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的同志。

5月16日上午举行论坛闭幕式,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林春主持,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做论坛总结。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果,胜利闭幕。

本届论坛自2009年11月底发布论题大纲和征文启事以后,获得全国各地专家、学者的热烈响应,收到学术论文900余篇,经过初评,现有120篇优秀论文进入终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