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8日,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分省市区法院等实务界专家,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学者100余名代表参加了大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荣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王鸿翼等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杨荣馨教授当选为执行行为研究会会长,会议选举俞灵雨、王鸿翼、姚红、宋朝武、葛行军、童兆洪、李浩、汤维健、张卫平、潘剑锋、刘荣军、孙立军为研究会副会长,宋朝武兼任秘书长。
刘家琛会长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执行行为研究会集结了国内从事执行理论研究和执行实践工作的各界精英,是一个理论联系实际,既有研究能力又有实践能力的、坚强的团队,在杨荣馨教授的领导下,一定能够在我国执行理论研究和推动执行实践改革与发展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一定能够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一定能够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留下精彩的印迹。对于研究会工作刘家琛会长提出以下要求:一、全力推动我国民事执行单独立法工作。二、加强执行理论研究,指导执行实践。三、及时总结我国执行工作的经验,进行理论升华,扩大我国执行工作的国际影响。四、开展交叉、边缘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工作,促进国家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研究会会长杨荣馨教授作总结讲话,他提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会工作,一、促进执行立法的完善,推动强制执行法单独立法。二、认真调查形成执行难的深层次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三、研究紧迫的有关执行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优化执行权配置。四、推动司法改革进程,完善我国法制建设。五、加强学科建设,做好执行基础工作。六、加强法制宣传,净化执行环境。七、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树立执行国际威信。
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宋朝武主持,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冯勇华对研究会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俞灵雨、王鸿翼、李浩、张卫平、毕玉谦等同志先后发言,表示加强研究,以改善民事强制执行环境,为解决“执行难”、治理“执行乱”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