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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召开第二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2019-08-21 23:00:00

  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在第一城召开。会议由刘家琛会长主持。副会长江必新、戴玉忠、樊崇义、李永军、马宝善、李文燕、何家弘、林喆、张启友、杜加富,以及副秘书长冯勇华、陈惊天等出席了会议。大会决定特聘中国欧美同学会常务副会长陆宇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为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室主任吴高盛、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华杰、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杨万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义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长郝宏奎等被聘任为研究会负责人。会议拟聘请名誉会长,增设顾问委员会。来自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5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部署了新年度的重点工作,强调根据十七大精神,将“立法行为科学化”作为学会2008年年会主题。会议根据学会发展的最新规划对学会各分支机构进行了调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国情特点,设立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会、立法行为研究会、行政行为研究会、审判行为研究会、检察行为研究会、侦查行为研究会、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企业商事法律行为研究会、法律语言研究会等。

    会议后,与会代表分组讨论,就学会2008年的重点研究课题以及各研究会的建设和发展进行了充分的研讨。

    会议进一步强调,学会在今后要进一步重视学术研究成果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切实解决当前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为我国司法改革作出贡献。立法行为的科学化、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行政执法行为与区域经济发展、审判行为的规范化研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行为研究、企业国际化行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等专题将成为学会新年度的研究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