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副会长在2月25日召开的部分高级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转变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式,有效应对国家赔偿法修改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江必新指出,实现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必须实现七个转变:从消极办案、被动应对,向积极作为、能动司法转变;从孤立办案、关门决定向弘扬司法的人民性、尊重社情民意的民主司法转变;从法院单打独斗、孤军作战向争取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国家赔偿工作的联动司法转变;从内部操作、会议决定向公开运作、透明作业为主导的阳光司法转变;从因地制宜、摸索前进向标准统一、行为适法的规范司法转变;从机械执法、单纯追求形式合法性向形式和实质合法性相统一的公正司法转变;从就事论事、就案办案向以案结事了、恢复重建为主要价值取向的和谐司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