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语言研究所承办、德恒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法律思想与法律语言”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2009年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1国际学术报告厅、602模拟法庭(分会场)成功举办。来自中国行为法学会及法律语言研究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教育部等部门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十多所高等院校的一百多位专家、学者和部分媒体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在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律语言研究会会长何家弘教授的主持下拉开帷幕,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参加了开幕式并致辞。致辞中,韩大元院长表达了对参会嘉宾、代表的欢迎,并对长期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他强调,法律语言具有深厚的社会背景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并认为本次研讨会的议题对于思考未来中国法学的发展、法学教育的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开幕式还公布了参会论文的评奖结果,并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和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为获奖人员颁奖。
在为期一天的会议中,与会的各界专家、学者就法律语言的规范研究、法律语言的功能研究、法律文本语言研究、法律翻译语言研究和法律语言辞典研究等专题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探讨。“思想的自由是无限的,语言的自由是有限的”,研讨会中既有法律语言在理论上的交流,也有法律语言在实务运用中的分析;既有语言学的规范研究,也有社会学的实证分析;既有激烈交锋的不同思想,也有令人欣慰的学术共识。本次研讨会不仅给法学家、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实务工作者提供了思想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也给法学院的学生提供了丰富而生动的学习资源,取得了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