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11月2日上午在山东济南举行。刘家琛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童建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刑诉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陈光中到会并发言。山东省委副书记刘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分别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出席并作专题演讲。熊选国强调,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严把死刑案件证据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熊选国强调,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死刑案件的证据,在审查和判断上,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一是重视审查与重要证据相关的事实。要重点审查重要性客观证据是否依法提取,以及提取的程序是否合法、规范;要重点审查已提取的应当鉴定的重要物证是否已进行司法鉴定,以及司法鉴定是否符合要求;要重点审查现场勘验、检查是否详细、规范;要重点审查是否已组织辨认以及辨认是否规范。二是对于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案件必须慎用死刑。三是对于被告人的供述要慎重采信。四是要重视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应当逐一审查,无论采纳与否都必须有充足的理由或合理的解释。五是要努力做到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努力提高庭审质量。
年会的总议题是深化刑事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暨建国60周年刑事诉讼法制的回顾与展望。会议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和地方的公安司法部门,以及从事刑事辩护代理业务的律师代表参加了研讨。大会由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