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司法职权的优化配置和科学构建及其科学适用,推进司法行为科学化建设,学会研究部策划并实施的“司法行为·东岳论坛”第一次组委会工作会议于2009年11月4日在山东济南召开。
论坛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入贯彻十七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首届“司法行为·东岳论坛”于2010年5月15日—16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举行,主题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我国司法职权和司法行为科学化”。本次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由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山东政法学院共同承办。会议研究了论坛方案、实施细则和征文启事等诸项事宜。
论坛秘书处设在山东省高院和山东省检察院,由学会研究部、省高院和省检院负责人组成,是论坛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论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明确组织工作的分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本次论坛设五个工作组,即北京工作组、省高院工作组、省检工作组、政院工作组、泰安工作组。论坛秘书长由卓泽渊(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研究部主任)、丁义军(山东省高院常务副院长)、马永胜(山东省高检常务副检察长)共同担任。
会议对论坛议题和征文题目进行了修订,并决定近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论文。
组委会负责人刘家琛、丁义军、张士昌、吕涛、冯勇华、范玉洪、宋云峰、王启江、亓宗宝、曹建安、张晓蕾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