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60华诞,刘家琛会长应邀参加国庆观礼活动。今年国庆游行队伍中首次出现“依法治国”方队,这一方面表现了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另一方面展示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来法律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有感于祖国的富强和法治进程的推进,刘会长赋法律释义新篇章,以示庆贺。原文如下:
法,古书“灋”也,神兽出明是非,灵角动辨曲直,世事公平如水。天有道,地亦律,人间古来行法理。公道乎,正义乎,唯法也。国以法泰,无则乱;民以法安,无则祸。今日中华,崇尚科学,革新有序,法治天下。
法,何以立之?一应发展之需,二汇民众之愿,三据执政之纲,四取世界之良,五须法戒适度,六求立者服众。
法,何以行之?一善洞明法魂,二谋权力制衡,三须执掌和谐,四受公众监督。
法,何以守之?一知获利循法,二晓公权为民,三交情理法容,四求法威安身。
法,何以求效?立而有据,既立必依,执而必严,守而必尊。行法廉明,普法为先,学而知之,知而守之。如斯,则立者服众,执者坦荡,守者顺心,法正世范,天下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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