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必新副会长在全国部分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当前形势下,建立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非常必要,但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救济渠道的选择权。对于当事人提起诉讼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予以受理。要克服行政案件受理工作中的畏难情绪,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进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全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江必新要求,人民法院要系统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首先要提高行政裁判公信力,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加大行政裁判的执行力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解决当事人“不愿告”的问题;其次要解除当事人“赢了一阵子,输了一辈子”的心理顾虑,确保起诉人不受打击报复,解决当事人“不敢告”的问题;第三要坚决清除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限制行政案件受理的各种“土政策”,破除人为的诉讼障碍,解决当事人“不能告”的问题;第四要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注重法律释明和诉讼指导,解决当事人“不会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