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中法行政诉讼国际研讨会”在北京翠宫饭店顺利召开。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副院长让-马克•索维先生、法官特里•奥尔森先生,中国行为法学会江必新,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教授,以及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各级法院系统、北京市法制办、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的4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在开幕式上,应松年教授首先致辞,他指出:今年是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20周年,20年来该法对于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现在《行政诉讼法》已列入全国人大的法律修改议程,希望此次中法双方的研讨会能够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供宝贵的理论和实践经验。随后让-马克•索维院长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指出,法国行政诉讼历史悠久,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国也面临着行政诉讼制度的改善,希望中法双方通过这种有意义的学术交流活动共同促进双方行政诉讼制度的进步。
在会议讨论中,两国学者围绕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诉讼当事人、诉讼程序、裁判及其执行,这四个大的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学者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涉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公益诉讼、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建立以及强制执行等行政诉讼制度的重大问题,同法方学者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法方的两位学者也把他们在本国司法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面临的挑战同中方学者交换了意见。
下午5点,研讨会临近尾声。马怀德副会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虽然会议的时间有限,但是会议的成果非常显著。本次会议参加者在中法两国行政诉讼研究领域都是最高级别的专家,通过此次会议,中法双方加强了沟通,法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为中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同时,中国学者的介绍也使法国学者加深了对中国行政诉讼体制的了解。马怀德同时向对本次会议提供大力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市政府以及北京市各级法院系统表达了感谢。
本次国际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有利地促进了中法行政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对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