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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副会长就两高报告接受采访:重建司法公信力 需“两高”齐...

发布日期:2019-08-21 23:00:00

             3月10日,马怀德副会长就两高工作报告中的相关问题,接受正义网、腾讯网连线采访。

    关于重建司法公信力问题,马怀德副会长说:今年“两高”报告我最关注的有两部分,一部分就是“两高”在应对金融危机解决民生问题、解决司法不公和腐败方面有什么举措和进展;另外一方面我关心的就是社会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需求、对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需求不断地增强,人们的期待值很高。“两高”在这方面有什么样新的举措能够满足人们的期待。

    我看了“两高”报告之后,我觉得两方面的问题都有所回答,而且有些问题就像你说的是用数字说话,回答的还是比较全面的,我想公众也是能够意识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它们所采取的一些举措,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社会公平正义有所推动、有所促进。一个就是社会公众觉得法院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社会稳定的平衡器。所以法院受理案件大赠,特别是突破千万“大关”,我认为这是法院发挥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作用的一个重要迹象,应该值得肯定。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多,说明人们对司法的公正、司法的信赖在增强,也说明这个法院能够比较好的履行好自己司法裁判的职责。尤其是涉农案件、金融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这些上升得比较快、增加的数量比较多的这类案件,可以说明社会生活中的纠纷、问题发生之后,司法机关能够及时的应对,让司法机关成为解决这类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渠道,也是确确实实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信访案件的下降,特别是下降的幅度比较大,这应该是从两方面说: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过去走信访途径解决的问题,现在进入了司法途径,由法院来解决,说明法院应对社会问题、应对金融危机的主动性增强了。原来该受理但是没有受理的案件现在已经正式进入了司法的渠道,这是应该给予肯定的一个现象。但另外一方面我们说信访案件急剧的下降有没有一些人为的因素?明年是不是会继续下降、下降的幅度有没有这么大,有没有新的变化,我们不得而知。

    再一个,我比较关心的就是司法腐败的问题,实际上这次最高法院的报告里面也直面司法腐败的问题,做了一些我认为比较客观、比较清晰、比较诚恳的描述,注重到了司法队伍自身建设问题和从严治院的问题。这实际上是应对司法公信力危机的一个重要举措,特别是“黄松有案件”之后,黄松有副院长被查处之后,社会各界对司法机关的廉洁度、司法公正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法院能够及时的出台一些措施,比如说出台了一个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意见、出台了五条禁令,我觉得还是有相当的针对性的。我们只是期待五条禁令不要成为一时的禁令,而是应该长期制度化,就是把司法人员的伦理道德和他的职业规则不断地完善,上升为法律。使得司法的公正有一个最坚实的基础,那就是司法人员的清廉、司法人员的道德和伦理都大幅的提升。

    因为“黄松有”案件是去年发生的,现在司法机关积极应对,效果什么时候能显现呢?我们希望在明年的报告里面能看到效果。

    关于检察机关监督问题,马怀德副会长说:最高检察院的报告我看了之后也有这么几个体会,最高检察院每年的报告有一个特点,因为它跟法院不一样,法院是要满足两方当事人的意见;最高检察院主要还是针对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公诉进行检查监督。我看到今年的一个特点就是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增强,而且数量也比较多,增加了10.1%。人数处级干部是2687人,省部级4人,我没有和去年做比较,但是我感觉在渎职侵权查处力度是增强了,而且比例也增高了。这次也明确列举出来了哪些渎职侵权是重点案件,比如环境监管失控、药品安全监管失控、食品安全监管失控,这些渎职案件得到了有效的查处,说明检察院有比较重大的举措。

    另外一个数字能够体现出来的变化就是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对于侦查机关不应该立案而立案的增加了42.2%,对应当立案不立案的督促立案达到15.9%,说明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监督的力度在加大,从间接意义上来讲反映的是司法的公正,监督了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该立案的立案,不该立案的不立案,这样保证了当事人的权利,当然逮捕的数量也在增加,特别是对于侦查机关滥用权利的达到了2万多起,增加了43.8%,说明检察机关对于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的力度在增加、效果在显现。

    我觉得这个是非常必要的,无论是采取强制措施还是限制财产权利,它是必须给予有效的监督,像是“躲猫猫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就是检察院对监狱、看守所的监督还是有不到位的地方,最高检也说了“牢头狱霸”的现象已经长期存在了,之所以长期存在最主要的一个问题除了看守所、监狱在内部管理不严之外,我们专门驻守看守所、监狱的检察人员是不是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履行了监督的职责,这要打一个问号。我想这是未来检察机关要着重改进的一个方面,你不仅要对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且要对监狱、看守所的监管也要给予监督。

    还有一点就是检察院在报告里面提出要加强队伍专业化的建设,要选任法学专家、学者到检察机关挂职,我认为这是检察院一直做得比较好的,尤其是跟其他的司法机关相比,它很早就开始,而且已经形成制度了,对于提高推动队伍专业化的建设、严把入口、加强跟高校人才培养的关系,我们学校现在就有7、8个教授,到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担任副检察长等挂职工作,它对于推动检察机关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专业水平有很大的意义,这是检察机关做得比较好的地方。

    这次最高检察官也承认对于民事诉讼的审判比较薄弱,以后还需要探索具体的措施,完善对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我个人的具体建议就是加快修改《行政诉讼法》把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一些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公议刑事诉讼,这是非常重要的监督方式,可以立法加以确认。对于行政诉讼具体措施上也应该进行监督,保证行政诉讼的合法。

    关于严查渎职侵权案,马怀德副会长认为是一种趋势,因为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就是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侵权刑法,特别是积极的、主动的越权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更多的还是要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这几年反映出来很多的矿难、安全事故的发生,跟行政机关监管不利是直接相关连的,如果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很大程度上防止这些渎职侵权案件,会更好的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现在看来检察机关过去监督手段、监督措施都不是非常的到位,所以效果就不是很彰显,我希望通过检察机关内部制度的完善,也能够充分地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更好地履行监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