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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副会长率中央督查组督查武汉清案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1 23:00:00

       2009年2月11日,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副会长江必新出席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会议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立足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使人民法院队伍真正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王胜俊指出,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坚持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各级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纠正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促进司法廉洁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今年初最高法院出台“五个严禁”的规定后,各级法院迅速出台具体措施,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广大干警把“五个严禁”作为“高压线”和“护身符”,严格约束司法行为和业外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王胜俊强调,在看到成绩和希望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当前形势下,司法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能不能严格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五个严禁”,不仅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心和信任。法官处理案件往往遇到权力、金钱、美色等各方面的考验。一些法官经受不住考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权色交易,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如何在挑战和考验越来越多、诱惑和干扰越来越多的新形势下做好法院工作,是我们新时期面临的重大课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一项十分重要、非常紧迫的任务。 王胜俊强调,各级法院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巡视制度、廉政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