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至5日,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在浙江调研期间,分别会见了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惠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省政协副主席王永昌,并向他们通报了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他们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日,江必新来到基层联系点义乌市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了义乌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的情况后,江必新对义乌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当地发展、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审判效率、加强监督管理狠抓审判质量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义乌法院作为最高法院基层联系点,要积极发挥信息库、经验库、实验田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法院工作全面进步。
江必新强调,法院工作要取得新的进步和突破,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第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服务科学发展。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第一要务;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二,要切实尊重审判规律,精心谋划自身发展。要对法院自身发展进行整体规划,统筹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基层建设、硬件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下工夫,建立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尊重审判规律,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第三,要努力做到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要将以人为本作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追求;要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把人民的要求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要努力做到司法利民、便民;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