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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副会长出席全国高级法院赔偿办主任会议并讲话

发布日期:2019-08-21 23:00:00

     2008年12月2日全国高级法院赔偿办主任会议在广东中山召开,江必新副会长到会并讲话。

    江必新指出,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7432件,审结26496件,有9036件案件的当事人获得了国家赔偿。我国建立和实施国家赔偿制度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社会进步意义日益显现,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国家赔偿申请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江必新要求,各地法院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对国家赔偿工作的热情和信心。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从促进依法执政、树立法治权威和维护司法形象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国家赔偿工作。

    江必新强调,实现国家赔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做到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十个基本关系:要处理好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与保护纳税人利益的关系;要处理好实体决定公正性与赔偿程序正当性的关系;要处理好平等对待与扶贫济弱的关系;要处理好司法工作非主动性与国家赔偿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的关系;要处理好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与维护国家机关权威的关系;要处理好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或滥用职权与保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的关系;要处理好依法作出决定与做好善后工作的关系;要做好法内救济与法外安抚的关系;要处理好赔偿委员会决定与发挥赔偿办工作人员作用的关系;要处理好降低国家成本与降低申请人成本的关系。

    江必新最后指出,各地法院必须认真落实王胜俊院长提出的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要求,把握当前国家赔偿工作重心和存在的主要矛盾,进化观念,强化管理,优化环境,硬化队伍,狠抓质效,推动国家赔偿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