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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胜利闭幕

发布日期:2019-08-21 23:00:00

    2008年10月19日, 中国行为法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在北京远望楼宾馆胜利闭幕。

    此次会议历时两天,在全体与会领导、代表以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学术年会共分六个单元就当前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第一单元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吴高盛主任的主持下,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教授就《行为法学的时代课题》做了专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就《中国行政立法的地位和性质》做了专题发言,然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原专职委员戴玉忠和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高绍林分别进行了评议。

    第二单元研讨由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付子堂教授主持,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就《地方立法中的专家角色》做了专题发言、国务院法制办青锋司长就《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做了专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马岩就《刑事和解立法研究》做了专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解志勇、北京市委党校教授鄂振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分别进行了评议。

    第三单元研讨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军教授主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贵方律师就《律师执业行为的规则》做了专题发言、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宋功德就《行政立法的主体行为假定》做了专题发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乾贵就《论临时仲裁制度确立中的政府角色及其服务》做了专题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冀祥德研究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列阳律师、中国刑警学院王丽瑛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肖建华教授分别进行了评议。

    第四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叶青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付子堂就《中国现代法学教育发展反思》做了专题发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长郝宏奎就《侦查立法的两种模式》做了专题发言、华东政法大学李建勇教授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立法权限的划分和完善》做了专题发言,湖北省黄冈市副市长刘大洪教授、公安部法制局锁正杰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守安博士分别进行了评议。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叶青教授在主持学术研讨时也发表了关于刑事立法方面的重要学术观点。

    第五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教授主持,安徽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卢绍生副局长就《论依法治省与地方立法行为》做了专题发言、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就《专家在立法中的作用》做了专题发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陈小飞庭长就《罚金刑数额规定立法之完善》做了专题发言,公安部锁正杰博士、陈士渠博士分别进行了评议。

    第六单元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林春同志主持,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齐海滨教授就《关注一种立法理论——评介塞德曼教授关于法律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做了专题发言、北京政法学院语言所所长宋北平教授就《法律语言研究的进路》做了专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陈雄飞博士分别进行了评议。

    会议由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同志进行总结后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