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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喆副会长详解反腐倡廉新动向

发布日期:2019-08-21 23:00:00

   

    近日,林喆副会长对话中国普法网记者,畅谈中国反腐倡廉新动向,全文如下:

记者:从2008年到现在,反腐领域确实发生了不少事儿。在您看来,“新情况新问题”,说明了什么?
  林喆:我认为,之所以说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情况,是因为腐败现象出现了新情况。如此强调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充分表明了高层适应形势,加大反腐力度,将反腐败进行到底的决心。
  目前的反腐力度正在加大并向纵深进展,很多过去不以为然的问题受到了重视
  记者: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滞留法国不归事件发生后,舆论就热烈讨论过“裸官”这种新型腐败现象。我听说,当时有媒体约您针对“裸官”问题写专版评论,但您婉言拒绝了,这是为什么?
  林喆:“裸官”在一定程度上被网络或是少数不理智的民众搞得走样了,似乎官员自己在国内妻儿在海外就是腐败,这很不严肃。
  据我分析,所谓的“裸官”情况是不同的,应该区别对待。“裸官”分为3种:一是这个人原本在国外留学,学成归国后担任政府官员,但是妻儿仍在国外;二是官员配偶自身出国留学谋求发展。这两种情况在知识分子干部中比较多,这种行为本身不应受到谴责或怀疑。第三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裸体做官”:随着近来反腐力度的加大,这种人的“风险意识”也加大了,甚至一些贪官已经到了“不打无出逃准备之仗”的地步,故而在贪腐之时,就已经将家人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以便东窗事发之时,逃之夭夭。
  记者:这样看来,“裸官”的说法打击面是大了些。但也可以从中看到,民众对一些妻儿在海外的官员是不放心的。
  林喆:不放心完全可以理解,但这不是滥用“裸官”这个词的借口,这会极大损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记者:去年,在商务部任职20余年,一直参与和负责外资法律、投资法律的制定及修改的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随后,商务部的一名副司长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一名司长因此事相继落马。这算不算一种新型腐败现象呢?
  林喆:立法中的权力寻租现象一直存在,但以前还称不上腐败,只是在立法过程中利益向某个部门或是团体倾斜。真正走到立法腐败需要满足这样一种情况,就是通过行贿将某种私利在立法中体现出来,发生了权钱交易的现象。
  郭京毅案告诉我们,在立法领域也可能出现权钱交易问题。这种腐败的危害相当大。因为,从源头上腐败了,使人们在起跑线上就已处在不公平的境地,法律的尊严也随之丧失。因此,一旦出现这种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相关部门也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
  记者:四川省巫山县原交通局局长晏大彬,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6年,接受承包商送来的贿款达2226万元,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据了解,在东窗事发之前不是没有人反映过,像晏大彬这样“带病提拔”和“带病在岗”的事件说明了什么?
  林喆:这就暴露出我们在用人机制上存在弊端。让人深思的是,晏大彬行为的败露不是依靠相关制度,而是带有某种戏剧性———晏家藏有巨款的水箱渗漏,邻居叫来保安查看,偶然发现的。
  晏大彬妻子帮他洗钱,也走上了被告席,被指控犯有“洗钱罪”,成为因这一罪名被惩处的第一人。此前,特定关系人犯罪也浮出水面。腐败新罪名出现充分表明,目前反腐力度正在加大并向纵深发展,很多过去不以为然的问题,现在受到了重视。
  除这些外,官员“走穴”现象也引人注目,商业领域“潜规则”的恶果开始显现。
  腐败主体的级别向基层渗透;沿海地区的腐败比内地突出;反腐法制建设正在加强
  记者:您研究反腐问题多年,依您看,最近腐败现象的新动向是什么?
  林喆:从我最近接到的群众来信和来访的举报内容来看,目前出现两个新动向:
  一是尽管现在揪出了一些腐败“大鳄”,但腐败落势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腐败主体的级别向基层渗透,主要集中在科级干部这一层面上,这部分干部与基层民众直接接触,一旦腐败,直接危害到基层民众的利益,其影响的恶劣程度比起级别更高的干部更甚。
  二是沿海地区的腐败现象比内地突出,说明这些地区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应保持干部队伍的廉洁。
  记者:腐败现象有了发展变化,相应地反腐工作也该有所变化。我国当前都有什么应对之策呢?
  林喆:近期,我国加大了反腐的规划性,确定了反腐进程、工作和目标。去年,中纪委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从8个方面,对2008年至2012年5年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原则性的安排。其中,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完善党内民主的规划格外引人注目。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提高到10年,并将受贿罪的主体扩大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非国家公职人员。这些都是加强反腐败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记者:4月28日的《法制日报》报道说,一千多名审计人员正在四川灾区紧盯着一万亿元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这样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跟踪审计说明了什么?
  林喆: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我国越来越重视预防腐败环节了,对重大资金投入环节的监控也在加大。
  很多腐败大案都是由群众发现的。但现在,群众监督面临两大问题,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记者:现在,公民的反腐败意识和热情很高,民间反腐败组织或研究机构逐渐增多,网络反腐也开始成为公民参政的形式之一,一些贪官的落马与民间反腐网站和网民的不懈追究不无关系。对于这股反腐力量,您怎么看?
  林喆:总体上说,反腐有5大监督体系,即党内监督,监督主体包括党委、纪委和普通党员;党外监督,主要指民主党派、政协的监督等;法律监督,包括权力部门如人大的监督以及司法部门如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所发挥的作用非常大;媒体监督,应该说媒体在反腐败中的作用也是非常大;最后就是群众监督。
  官员整天生活在民众中,他们的一举一动民众看得最清楚,因此这些年来,很多腐败大案最开始都是由群众发现的。但现在,群众监督面临两大问题,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记者:您能说得具体些吗?
  林喆:在廉政建设中,有这样两个问题:
  一是贪腐现象沉得很深,大家都知道这个地方有问题,就是抓不着真正的贪污者,但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现象会慢慢浮出水面;
  二是一些众所周知的腐败现象,有很多人举报,甚至是办网站来举报,但是依然得不到处理。
  为什么一些明明存在的问题,群众举报了多年都没有解决?为什么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时有发生。这说明,举报渠道存在问题。
  记者:一些学者说,有些在报纸上出现过名字的专家,会收到举报信。专家们很无奈,因为举报信寄给他们,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林喆:这表明,民众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举报,只能将举报信像发传单一样四处寄发。
  很多举报人往往不提供证据材料,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得怎样举报,不清楚法律上看重的是证据。
  我觉得,有关部门有责任教会民众怎样举报。我甚至觉得,有必要出一些宣传册子放在相关部门的大厅内或是公共场合,告诉民众举报哪些领域的问题应该准备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