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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副会长出席“刑事再审及减刑假释研讨会”并讲话

发布日期:2019-08-21 23:00:00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办的“刑事再审及减刑假释研讨会”7月1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召开,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必新指出,刑事再审及减刑假释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要使这方面的改革卓有成效而不偏离方向,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指导,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必须尽可能关注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必须着眼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江必新强调,人民法院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树立科学合理的刑事再审和减刑假释理念,努力实现刑事再审和减刑假释理念的与时俱进。为此,必须做到“四个有机统一”:要做到纠正司法错误与维护司法权威和节约诉讼成本的有机统一;要做到保障被告人人权与保护被害人权益和兼顾社会公众的公平正义观念的有机统一;要做到结果公正与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的有机统一;要做到借鉴境外经验与立足本国国情和发扬优良传统的有机统一。

    江必新最后指出,构建中国特色刑事再审和假释制度,要立足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温暖、方便、公正和高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地方部分法院从事刑事再审和减刑假释工作的负责人及部分高校和科研单位专家学者共40余人,将围绕刑事再审和减刑假释议题开展研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勇出席会议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