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6日,我会在京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研究会会长会议的精神。刘家琛会长、江必新副会长、苏泽林副会长、李文燕副会长、樊崇义副会长、付子堂副会长、林喆副会长,田明海秘书长,副秘书长于江、陈惊天、邹军元、金维虹、冯勇华,下属机构负责人王运声、牛克、孙永鲁、吴高盛、李广宇、李萍、宋朝武、宋北平、杨万明、程国相、冯林、黄志明、陈刚、陆敏等同志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田明海(副会长兼秘书长)同志主持,由李文燕副会长传达了中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的重要讲话,传达了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同志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的讲话。与会人员围绕讲话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刘家琛指出,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依法治国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三条主线。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是战略,依法治国是方略。实现我国战略目标的基本方法、基本举措,就是要靠法治。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加快实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的期待与要求。中国行为法学会要秉持与发扬自身优势,探索行为规律,引导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大理论问题。
刘家琛强调,中国行为法学会要充分发挥学会特色,紧紧围绕中国的法治实践,自觉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这五年来,学会特别强调了国家职权行为研究的重要性。这个问题对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至关重要。学会建立的分会、建立的机构,大部分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议题的。在我国,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如何在最高权力机关的领导下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科学的规范的运行机制,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为中央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刘家琛指出,学会举办的“五岳论坛”,应该说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尤其是“南岳论坛”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还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关注与认同。东岳论坛主要研究侦查行为,南岳论坛主要研究行政行为,即将召开的西岳论坛主要研究律师行为,中岳论坛主要立法行为。这些研究成果充分彰显了行为法学的研究特色,展现了行为法学的研究路径与研究方法的魅力。“五岳论坛”都是围绕着实际问题,不空对空,不是简单地从理论到理论,可以说,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品牌,希望同志们再接再厉,把“五岳论坛”做成法学研究的精品论坛。
江必新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法律实施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在法律体系建设的历史阶段,中国法学主要关注于法律规范本体的研究,是一种静态的审视,是一种定性的研究。这种规范的、静态的、定性的研究方法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法行为需要、法行为动机、法行为模式和法行为目标等问题被严重忽视。任何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任何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以及法治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人的行为,由此也决定了法学的研究必须要全面地、深入地研究人的行为以及与行为相对应的心理现象。因此,后法律体系形成的历史阶段,中国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重点将逐渐发生重大调整,中国行为法学的研究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将逐渐发挥核心作用,行为法学研究将在中国崛起。
江必新强调,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更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显然是:既然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了,那么我们离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还有多远?什么时候能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针对这些问题,学会去年举办了“首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指出我们需要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建设守法文化,完善法律体系,创新社会管理,贯彻依法行政,优化职权配置,深化法律监督,发挥司法功能。这次论坛受到国家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这种局面下,就需要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办好“中国法律实施论坛”,进一步促进法律实施问题的研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田明海指出,学会一直集中精力与全国人大、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紧密合作,致力于解决实践问题,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研究学风推进行为法学的发展。近几年来,中国行为法学的研究实现了从纯理论法学研究发展到以行为法学理论为基础,以行为科学的方法论为视角,全面开展实证性应用性研究的历史转折。西方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当中,有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验,可以借鉴但不能硬搬硬套,一定要充分掌握行为规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总体上看,我国法治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还相对较弱,这种局面使得我们当前的学术研究受到了无形的影响,有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僵化套用西方话语体系来检验中国的法治实践。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由于缺乏行为法学的研究方法的指引,缺乏实证研究,导致了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我们这次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的会长会议精神,一定要把握住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话语体系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行为法学研究的优势,建立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综合应用研究机制,坚持用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解读中国法治实践、中国法治道路,为打造具有中国特设的法治话语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与会的其他同志也分别表达了学习文件的观点与体会,一致认为:中国行为法学会一定要抓住机遇,继续创新工作机制与研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学会在组织、推动、引领法学研究会方面的能力,积极成为中国法学研究的重要阵地,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话语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