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11月17日出席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他强调,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为民执法宗旨,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抓住机遇,加快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姜建初指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当前面临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对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为加强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推动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全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责,紧抓机遇、开拓创新,为加快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姜建初结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从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数量、多元化监督格局发展、案件质量、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检规定、民行检察队伍建设、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依职权监督、息诉、民行检察宣传、强化领导责任等11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原标题:抓住机遇加快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