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法与行业治理”理论研讨会
暨2017年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分会年会圆满召开
2017年11月19日,“软法与行业治理”理论研讨会暨2017年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分会年会在广东省深圳市人才研修院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分会、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高校和实务部门的近70名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济济一堂,共同就软法与行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操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深圳大学副校长黎军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分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于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分会副会长高家伟教授等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主持。在开幕式上,深圳大学副校长黎军教授对于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分会年会在深圳大学召开表示热烈欢迎,她介绍了深圳大学及法学院的概况,指出软法对行业发展、行业治理有着重要且深远的影响,并预祝软法研究分会2017年年会成功召开。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成协中副研究员代表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教授宣读了书面致辞,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围绕着本次年会的主题,罗豪才教授提出了四点想法。首先,要坚持硬法软法协同治理的大格局;其次,行业治理中应更加注重软法规则;再次,突出行业组织在软法规则创制、实施中的核心作用;最后,要更加重视软法规则的合法性、一致性。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高家伟教授对软法研究分会2017年年会在深圳成功举办表示祝贺,说明了软法与行业治理的紧密联系。其后,高家伟副会长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会长沈岿教授宣读了关于调整、增补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提议的说明,并且对为本届年会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各方表示了衷心感谢。
本次年会分设“行业治理”、“软法的理论创新”、“软法的运用与实践”三个主题研讨单元。“行业治理”主题单元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教授和深圳市政法委曾正宏主任共同主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审判长蔡小雪法官发表了题为“协会自治行为与救济”的主题报告,结合“长春亚泰诉中国足协”一案详述了协会自治行为的边界问题。首都师范大学的李昕教授发表了题为“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与制度完善”的主题报告,重点阐述了法团主义模式与我国行业协会分类改革的相关问题。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孙景明副局长发表了题为“章程作为行业协会治理的利器”的主题报告,概括介绍了深圳市社会组织与行业协会的历史与现状、深圳市行业协会管理条例以及行业协会内部章程的制定和运作程序。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周卫副教授发表了题为“行业协会如何行使惩戒权”的主题报告,结合深圳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的实践,分析了行业协会有效行使惩戒权的充分条件、惩戒权能否进行委托、行业协会处罚制度是否具备合法性等问题。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的曹旭东副教授发表了题为“行业协会在行业治理中的角色:软法的视角”的主题报告,通过对四个行业协会进行深度访谈,剖析了行业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和行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黄茂钦教授发表了题为“论全球化境遇中产业发展的软法之治”的主题报告,揭示了日本、美国、欧盟、拉美等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政策与行业协会问题。与谈环节,邢鸿飞、金自宁、范利平、刘文静、郭春镇、毕洪海教授对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评论与提问。
“软法的理论创新”主题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方世荣教授和深圳大学法学院侯玲玲教授共同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泮伟江副教授发表了题为“现象学视野下法的生成与演化”的主题报告,通过借鉴卢曼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从功能概念的角度论述软法的必要性。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成协中副研究员发表了题为“规制软法行为的合法性空间”的主题报告,通过对三个案例判决的阐释,说明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是如何建构起一套关于规制软法行为、经受司法审查的法理。中南大学法学院徐靖副教授发表了题为“现代大学软法治理的规则逻辑”的主题报告,强调了软法治理高度契合大学治理的特征,软法赋予高校自主性的权力。上海市社科院法学所刘长秋教授发表了题为“作为软法的党法研究”的主题报告,将党内法规看作软法的一种,深入分析了软法在依法治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商丘市委党校郭立建教授发表了题为“柔性行政法律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研究”的主题报告,论述了柔性行政法律制度的历史、理论与实践问题。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罗英副教授发表了题为“我国食品安全中的自我规制”的主题报告,强调私主体运用软法进行自我规制是对传统单方面政府规制的补强,建议进一步完善私主体自我规制形式和丰富自我规制约束机制等。与谈环节,袁文峰、李泠烨、刘权、李明超、杨尚东、俞祺等学者对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进行了评论与提问。
“软法的运用与实践”主题单元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淑芳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杨桦教授共同主持。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汝为副教授发表了题为“软法视角下的‘健康丝路’”的主题报告,分析了软法治理与卫生行业的管制,尤其软法给全球健康的发展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厦门大学法学院胡萧力助理研究员发表了题为“示范法立法的逻辑与实践展开”的主题报告,强调示范性立法有助于促进法律体系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圣德勤财税智库首席专家詹清荣发表了题为“政府税收征管与企业纳税申报过程中软法适用难点”的主题报告,阐述了在国家征税与企业纳税过程中的软法适用问题。广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黄岳发表了题为“规制套利和软法硬化:以化学物质监管为例”的主题报告,通过对美国和欧盟境内化学物质监控模式的分析,展示跨国间软法硬法相互转化的可能性。南京市建邺区政法委欧阳文湘、南京市浦口区政法委聂济讼分别从实务运作的角度,突出强调了软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的重大作用。与谈环节,叶卫平、刘国乾、谭冰霖、郑毅、陈国栋和宋京霖等学者对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评论与提问。
下午五时,大会顺利完成各项议程,高家伟教授代表软法研究分会致闭幕辞,他对本次年会的成果做了总结并给予了高度的赞许和肯定,对会上各位与会代表的研讨成果作出了精炼的总结。他认为本次年会有许多法律实务部门代表参会,出现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相互交流学习的可喜场面。并且参会论文质量高、角度新,研究资源丰富、研究潜力巨大,为软法研究提供了多维研究空间。高家伟教授指出,软法治理的外部激励机制与内部自我规制机制必须相结合,使其成为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法治保障,必须注重国际性软法规范与国内硬法规范的转化,软法与硬法,刚柔并济,并行不悖。最后,年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