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6日上午,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科学立法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周成奎,解放军空军后勤部原副部长乔泰阳少将,辽宁省军区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王鸿明少将,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胡明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田明海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立法、司法、政府法制部门、军队、高校、律所、智库和企业等机构的专家学者近50人参加会议。
与会者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的时期,成立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非常必要、正当其时,对于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江必新会长指出,在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后召开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科学立法研讨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比其前身立法行为研究会的覆盖面更广、涵盖内容更宽。成立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精神。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钝法无以救急,笨法难以成事,酷法必将害民,恶法足以亡国。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要运用行为科学的理论,探讨法律和规范制定的行为及其规律,促进良法和善治的实现,为建立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贡献智慧和力量。
与会代表围绕科学立法这一主题,从立法动机、目的与需求,立法与公平、正义,地方立法,律师在立法中的作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立法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