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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重拳治"老赖"破解...

发布日期:2019-12-16 08:00:00

——访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

 

 

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为什么审判权和执行权要分离?

刘贵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定》说明中明确指出,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深层原因。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一项重要举措。过去,我国执行体制审执不分,审判机构兼理执行。从20世纪80年代起,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消除了原有弊端。但又出现了新问题,主要是执行程序中处理了很多本应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的实体纠纷。因此,本轮改革就是要将这些本应属于审判的事项,从执行中分离出去,正本清源,让审判的归审判,让执行的归执行,真正实现审判权与执行权的科学运行。

记者:近年来,最高法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信用惩戒等措施打击“老赖”,破解“执行难”,成效如何?

刘贵祥:截至12月15日,我们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近80万人,其中自然人约69万名,法人及其他组织约10万个;共限制尝试购买飞机票91万人次;限制尝试购买列车软卧5.1万人次。2014年,仅工商银行一家就根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9.2万余人次办理贷款和信用卡。

据北京、广东、广西、河南等地法院统计,有20%左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者主动找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协商还款事宜。2013年,大部分法院案件的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目前,最高法正同时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两个专项行动,努力改善当前执行环境、破解执行难问题。

记者:法院执行,找人查物是关键。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整合被执行人信息,打击规避行为,提高执行效率?

刘贵祥:在传统执行模式下,几十个环节环环有困难,几十道程序道道有阻力。在互联网时代,我们抓住信息化发展的机遇,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整合被执行人信息,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

上海法院作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通过执行指挥系统查询银行财产,在一年时间内收到反馈信息502.6万条,查到存款205亿元。这在传统人工查询模式下需要125.65万个工作日,相当于500个法官工作20年;查询所需的行驶里程,长达6282.5万公里,可以绕地球1569圈。福建法院一年就完成了1435万次查询任务,查到存款776亿元,房屋2.4万套,土地2.4万宗,车辆2万辆。全面的财产查询加深了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消除了过去认为法院不作为的误解。运用信息化查控平台,全国法院现在一年的查询量,放在过去需要10年才能完成。

当前,最高法正大力推进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建设,主要采取以最高法(总)与中央执行联动单位(总)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模式进行,即“总对总”模式。该系统已在试运行,预计今年12月中旬即可正式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