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我会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出席会议并作专题发言。
胡云腾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涉及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既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指导,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集体智慧,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胡云腾认为,在习近平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体现了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高度重视,包括高度重视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保证做到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要求司法改革应遵循司法的特点和规律,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现司法职权的优化配置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科学化,强调要加强司法廉政建设,保证司法公开透明,大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
胡云腾希望,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把握习近平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丰富思想,深入研究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司法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用科学的理论成果指导和支撑司法实践,为提高我国司法改革水平、加快司法改革进程集聚更多的正能量。
此次研讨会是我国法学理论界首次就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思想进行的专题研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部分法学研究机构和高校各学科的知名学者,分别围绕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主要特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等四个主题,以专题发言和讨论的形式,进行了富有见地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