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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

发布日期:2020-07-15 08:00:00

聚焦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
——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汉举行




2018年6月23日至24日,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魏月明等领导及来自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200余名专家学者与会研讨交流。

论坛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负责人徐汉明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曹诗权,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胡增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湖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万学斌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李文燕教授代为致辞
江必新会长请李文燕教授代为致辞,讲话中指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我国的社会治理经过了从政府管制到社会管控,再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三个演变过程。十八大以来,在社会治理的顶层规划、具体实践中,始终走着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组织为重心的合作共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要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最后号召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凝聚智慧、共同探究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这一重大课题。

国内外法学理论研究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围绕论坛主题发表了真知灼见。其中来自国外的3名法律实务界专家,分别从国际视野角度分析了社会治理法律模式、检察官行政体系以及国际合作的共同安全法律保障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魏怡然、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康兰平也分别就物联网时代数据保护的法律问题、大数据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发表了主题演讲。

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等单位的30余名专家学者分别围绕“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社会治理法学基础理论与实践”、“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东方模式”、“国家与地区社会治理法治比较”等议题,从理论分析、制度发展和路径建构等维度展开了全面、深入及富有建设性的研讨和争鸣。


徐汉明教授作论坛总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负责人徐汉明教授在闭幕式作本届论坛总结。他说,围绕论坛主题和分论坛议题与会代表展开了富有建设性的研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关于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及社会治理法实施的问题研究方面,大家认为,我国创新社会治理从理论到实践、从组织体系到基层队伍、从制度创新到工作实效都取得了巨大成效。与会专家学者就如何发展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和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实践,科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探索网络社会治理法治模式,完善安全保障和社会服务法律制度,及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等方面作了深入探讨。

关于枫桥经验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东方模式”的问题研究方面,与会代表认为,“枫桥经验”是一种以地域为载体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发展和法治进程中有较深远的影响。如何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构建科学的基层治理模式是我国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急需解决的难题。本次会议对枫桥经验的总结借鉴、基层适用、创新和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同时,还对国家与地区社会治理法治比较、建构“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法治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作为中国行为法学会直属论坛,自2015年举办以来,汇聚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在制度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国际合作等领域,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为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持续提升国家治理综合能力建言献策,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