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朋友们:
欢迎莅临第三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
2022年,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和综合执法中心支持下,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云南省法学会、云南警官学院共同发起创办了澜湄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本着“互利和平发展,共商共建共享”的主旨,立足澜湄次区域合作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法治问题,先后组织研讨了“国际公共卫生安全法治研究”“澜湄次区域共同发展的法治保障”“澜湄河次区域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安全协作”等三个重要议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一批理论性、实践性成果,一些重要的意见建议通过各种渠道,得到各方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认可。可以说,我们致力于搭建高端学术交流平台、建设高端智库的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
这些成果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澜湄合作的广泛共识和坚定落实。澜湄合作机制启动8年来,澜湄六国高层互动频繁,先后成功举办了四次领导人会议和八次外长会。经济贸易、民间交流深度发展、成功打造了区域合作的“金色样板”。在习近平主席同五国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下,中柬、中老、中缅、中泰、中越先后宣布构建命运共同体。双多边命运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并取得重要的积极进展。去年12月成功举办的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发表了《澜湄合作内比都宣言》《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和《澜湄地区创新走廊建设共同倡议》。这些重要文件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本周正好是云南省2024年“澜湄周”举办,作为澜湄周的内容之一,赋予了本次论坛更为有益和重要的意义。
本届论坛以“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安全协作”为主题,有着十分重要的考虑。
首先,安全是各国的核心利益和重点关切,是国家间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也是区域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核心内容和必备前提。澜湄合作启动之初,就把“坚持政治安全”作为澜湄合作的“三大支柱”之一。
其次,安全稳定还是澜湄次区域共同发展的迫切现实需求。澜湄次区域国家整体是安全稳定的,但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也给澜湄合作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内比都宣言》也指出,次区域各国要携手努力,进一步强化执法领域务实合作、加强打击跨境网赌电诈、毒品贩运、贩卖人口等犯罪活动。
第三,澜湄国家有条件、有能力实现区域高水平安全治理。作为“搬不走的邻居”,历史上就是交流互动频繁的地区,当前都致力于各自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中国家,我们有着相通的国情和文明,有着深厚的政府合作、民间交往基础,有着相互守望、共同发展进步的愿望。这些为澜湄各国在加强安全协作上主提供了相向而行的坚实基础,我们有条件、有能力把澜湄次区域打造成为全球安全倡议试验区,为共建高质量“一带一路”示范区、全球发展倡议先行区筑安全基石,提供安全保障。
借此机会,与大家交流几点看法。
第一,切实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2022年,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以“六个坚持”为主要内容的“全球安全倡议”。其中,第一个坚持就是“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中华民族历来讲求“天下一家”,主张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大下大同,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符合澜湄区域各国实现普遍、持久安全的内在深层逻辑,体现天下一家、和衷共济的人间正道、顺应各国普遍的民心所向,是实现澜湄次区城安全共同体的理念指引和有效路径,我们在落实澜湄合作机制过程中,在研究推进各领域各层次安全协作工作中,都要以“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为引领,不断增进认同、深化信任、强化合作、优化协同、凝聚最大共识,汇聚最强合力,共同致力于区域和平、安全稳定、发展,造福各国人民。
第二,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区域安全稳定格局。中国有一句古语: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当今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面临的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有增无减。世界国与国之间争端不断,有的区域甚至战争不断,给身处其中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的苦难。澜沧江—湄公河把流域内各国连在一起,作为“一衣带水”的友好邻邦。各国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区域经济社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中国“一带一路”战略不断惠及区域各国人民,中老铁路跑出了互利共赢“加速度”。实践证明,区域和平安全稳定,最符合各国的发展利益和人民的安定愿望。澜湄各国都要珍视澜湄合作这一区域间最大的政治,坚定支持区域各国维护各自主权、安全和发展核心利益,高度重视、共同关切、守望相助处理好区域内存在的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分歧,共同应对影响区域和平安全稳定的挑战,联动防范管控各领域各层级安全风险、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区域安全稳定格局,为区域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第三,坚决有力打击各类区域性跨境犯罪。澜湄区域各国自然条件好、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无天然屏障,在有利交流交往的同时,伴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活跃这一客观现实,也成为区域间合作的重要风险问题之一。可以说,区域安全协作,绕不开打击区域性跨境犯罪这一问题。区域各国特别是相邻地方要坚决有力打击各类区域性跨境犯罪,为澜湄合作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第四,着力提升立法执法司法水平。法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澜湄合作特别是安全协作离不开区域法治建设为保障。立法执法司法是法治最核心的实现途径,也是法治能力最核心的检验,同时关乎共同应对安全风险、共同打击违法犯罪、共同加强协作配合的成效。希望各国在相互尊重各自法治道路的前提下,切实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在应对安全风险、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有更多共识,让危害区域各国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无藏身之地。为区域共同安全、共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五,全面强化各领域各层面沟通协作。推进澜湄合作,打造澜湄命运共同体,首先就要妥善处理分歧,通过对话协商寻求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在安全问题上也是如此。区域各国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要坚决落实领导人对话达成的共识,在现有重要制度机制安排下,切实加强沟通协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问题协同治理、协同应对管控的常态化落实机制。特别要加强执法司法实践层面的协作,针对区域内违法犯罪态势、互通信息、互享情报,常态化开展联合打击、联合执法等行动。依照各国国内法、国际通行规则、双边多边协定等,建立健全并畅通违法犯罪人员移送、违法犯罪所得财产移交、证据相互认证、法律文书互送互认等有效渠道,推动安全协作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要加强区域各国立法执法司法领域沟通交流、积极组织学习培训等活动,推进法治互信,消除协作配合的障碍。要大力倡导和支持区域各国间经济、社会正常交往交流,为强化澜湄次区域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安全协作扎下牢固根基。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